为有效减少道路交通拥堵,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提高道路通行效率,结合路网调整,对部分红绿灯路口的道路交通标线进行优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五条之规定,现公告如下:
1、红都大道与东升街交叉口(汽车站路口):
由北往南方向:原1条左转道+2条右转道,改为1条直左混合道+1条直行道+1条右转道。(从左往右)
2、金都大道与龙珠路交叉口(奥克兰路口):
由北往南方向:原1条左转道+1条直行道,改为1条直左混合道+1条直行道。(从左往右)
以上道路交通标线已调整完毕,自本公告10日起录入交通违法。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