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阅读:天网恢恢!瑞金一人挪用公款被刑拘!
分享文章

微信扫一扫

参与评论
0
当前位置:首页 / 瑞金信息 / 要闻 / 正文
信息未审核或下架中,当前页面为预览效果,仅管理员可见

天网恢恢!瑞金一人挪用公款被刑拘!

转载 10032025/05/27 14:47:53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红都警事 作者:瑞金网运营中心 1102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利用职务之便

把客户装修资金当成自家存款

悄悄挪用

损害公司利益

天网恢恢

等待他的必将是法律的惩罚








近日

瑞金市公安局经侦大队

成功破获一起

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公司公款案



2025年5月

瑞金市公安局经侦大队

接到某公司报警

称其公司合伙人曾某

利用职务之便

从2021开始挪用公司公款

数额高达60万余元

接报后

瑞金市公安局经侦大队

立即受理调查

经查

报警人于2021年与曾某等人合伙
成立了赣州市
某装饰有限公司瑞金分公司
由曾某具体负责
瑞金市范围内的房屋装修业务

2021年至今

曾某利用职务之便

个人从客户手中收取装修费用

挪用为其个人使用

查清事实后

民警立即传唤曾某到案

曾某对其犯罪行为供认不讳

目前曾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以案释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挪用资金罪多发生于公司、企业的高管、财务及销售人员中,企业应当健全财务制度,强化对公司、企业内部人员的教育和监督,加强现金流管理,有效预防违法行为的发生,不给有心之人可乘之机。若遇到以上类似情况,请及时报警,警方将严厉打击各类涉企违法行为,为企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下一步瑞金公安将持续深化
“民生案件零懈怠,护企发展零距离”理念
为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已有0人点赞

0条评论

 
承诺遵守文明发帖,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0/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