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阅读:瑞金一物业公司被行政处罚
分享文章

微信扫一扫

参与评论
0
当前位置:首页 / 瑞金信息 / 要闻 / 正文
信息未审核或下架中,当前页面为预览效果,仅管理员可见

瑞金一物业公司被行政处罚

转载 10032025/08/23 11:49:26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赣州市城市住房服务中心 作者: 1731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案例一

广州云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赣州分公司

侵占云星·公园大第小区业主公共收益

(一)基本案情

该小区公共收益管理不规范,未单独开设公共收益银行账户,广州云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赣州分公司擅自挪用小区公共收益17484.46元。

(二)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二条规定:“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等利用业主的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属于业主共有”。

(三)处理结果

赣州市赣县区住房保障安置服务中心对广州云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赣州分公司进行了约谈,并扣减其信用分,责令其限期整改,退还业主公共收益。因该小区暂未开设开业主大会账户,目前,该物业服务企业已开通公共收益专用银行账户,并将17484.46元的公共收益款退还至公共收益银行专用账户中。


案例二

深圳市彩生活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赣州分公司

管理的财智广场存在重大消防隐患且未整改。

(一)基本案情

章贡区消防救援大队消防监督员对赣州市章贡区兴国路18号的财智广场进行双随机消防监督检查时,发现存在应急广播故障、末端试水压力偏低等问题。随后,大队对该小区物业公司即深圳市彩生活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赣州分公司下发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该小区经消防大队复查,发现该场所部分问题仍未整改。


(二)法律依据

违反了《江西省消防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三款之规定和《江西省建筑消防设施管理规定》第十条第一款之规定。


(三)处理结果

根据《江西省消防条例》第七十七条之规定,《江西省建筑消防设施管理规定》第二十二条之规定,2025年8月1日,章贡区消防救援大队对深圳市彩生活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赣州分公司合并作出罚款17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三

吉安至诚物业有限公司瑞金分公司
管理的瑞金市汉昇观澜小区使用的10台电梯不符合相关规定。

(一)基本案情

瑞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检查发现当事人管理使用的瑞金市汉昇观澜小区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10台,不符合《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TSGT7001-2009)“建筑物内的救援通道应保持通畅,以便相关人员无阻碍地抵达实施紧急操作的位置和层站等处”的规定,赣州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中心于2023年5月31日对上述10台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出具了不合格定期检验报告。2024年4月30日,执法人员对当事人下达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使用上述10台检验不合格的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复检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至2024年9月30日,当事人仍在继续使用上述10台检验不合格的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电梯维保公司赣州市鑫安机电工程有限公司在此期间按与当事人签订的《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合同》维护保养上述10台检验不合格的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


(二)法律依据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条第三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


(三)处理结果

2025年6月30日,瑞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吉安至诚物业有限公司瑞金分公司作出罚款30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四

江西捷讯智慧生活服务有限公司
管理的翡翠谷小区未严格落实消防控制室持证上岗制度。

(一)基本案情

章贡区消防救援大队消防监督员对赣州市章贡区赣南大道8号的翡翠谷小区进行举报投诉核查时,发现该小区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未按规定持证上岗(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未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根据消防救援局关于贯彻实施国家职业技能标准《消防设施操作员》的通知内容:“监控、操作设有联动控制设备的消防控制室和从事消防设施检测维修保养的人员,应持中级(四级)及以上等级证书”,翡翠谷小区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均持初级(五级)证书。


(二)法律依据

违反了《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


(三)处理结果

根据《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2025年3月21日,章贡区消防救援大队对江西捷讯智慧生活服务有限公司作出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五

赣州市德威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违规向赣州休闲娱乐城项目业主收取电梯、消防专项服务费。

(一)基本案情

2018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赣州市德威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在物业服务合同未约定的情况下,按照20元/间/月的标准向赣州休闲娱乐城项目业主收取电梯、消防专项服务费共计312320元。


(二)法律依据

违反了《江西省市场调节价格监督管理条例》第十条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第十三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第八项的规定。


(三)处理结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条第一款之规定,2025年6月30日,赣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赣州市德威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作出警告及罚款50000元的行政处罚。


例六

赣州润沙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管理的吉祥鑫苑小区存在重大消防隐患且未整改。

(一)基本案情

赣州市消防救援支队发现赣州市章贡区沙石镇的吉祥鑫苑小区存在室外消火栓无水、室内消火栓水压不足、防火卷帘无法联动启动等问题。章贡区消防救援大队对该小区物业公司即赣州润沙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下发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后经章贡区消防救援大队复查,发现该场所所有问题均未整改。


(二)法律依据

违反了《江西省消防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三款之规定。


(三)处理结果

根据《江西省消防条例》第七十七条之规定,2025年4月1日,章贡区消防救援大队对赣州润沙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作出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七

赣州市久治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管理的丽景江山小区未严格落实消防控制室持证上岗制度。

(一)基本案情

2025年7月29日,赣州市经开区消防救援大队对赣州市章贡区赞贤路88号丽景江山小区进行举报投诉现场核查时,发现该小区安排不具备相应条件的人员在消防控制室值班。


(二)法律依据

违反了《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


(三)处理结果

2025年8月8日,经开区消防救援大队对赣州市久治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作出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八

赣州久治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管理的赣县区白鹭湾小区小区未按规定开展电梯安全培训考核。

(一)基本案情

赣州市赣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对赣县区白鹭湾小区的电梯进行安全检查时发现,电梯的使用单位赣州久治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未按规定开展“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未对安全员、安全总监开展培训考核。监察人员当即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要求其于规定期限内整改,在到达规定期限后,监察人员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时发现,该公司仍未对上述问题进行整改。


(二)法律依据

违反了《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使用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七十六条、第七十七条、第七十八条及第八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


(三)处理结果

2025年3月10日,依据《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使用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八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赣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赣州久治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给予通报批评,并作出罚款15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九

赣州佳景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管理的大余县财富公馆小区未严格落实消防控制室持证上岗制度。

(一)基本案情

2025年5月7日,大余县消防救援大队监督执法人员对大余县财富公馆小区开展了消防专项检查,发现该小区物业公司即赣州佳景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安排不具备相应条件的人员在消防控制室值班。


(二)法律依据

违反了《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


(三)处理结果

2025年5月7日,大余县消防救援大队对赣州佳景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作出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十

定南县居乐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管理的定南县绿海鑫城小区未严格落实消防控制室持证上岗制度。

(一)基本案情

2025年6月3日,定南县消防救援大队检查发现定南县绿海鑫城小区消防控制室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未按规定持证上岗。


(二)法律依据

违反《江西省消防条例》第八十六条之规定。


(三)处理结果

2025年7月20日,定南县消防救援大队对定南县居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作出罚款3000元的行政处罚。


图片
已有0人点赞

0条评论

 
承诺遵守文明发帖,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0/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