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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太感谢法官了,要是没有你们耐心调解,我这事不知道要拖到什么时候!”原告王某紧紧握着承办法官的手,眼眶泛红地说道。近日,瑞金市人民法院坚守司法为民初心,以温情调解巧解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既依法保障了受害人合法权益,又妥善弥合双方矛盾隔阂,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原告王某受雇于被告李某,在一处装修工地从事墙体拆除工作时,不慎从高处坠落,造成腿部骨折,住院治疗花费了数万元医疗费。出院后,王某多次找到李某协商赔偿事宜,李某却以王某自身操作不当为由,只愿支付少量补偿,双方争执不下,矛盾逐渐激化。无奈之下,王某一纸诉状将李某诉至法院,要求其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各项损失共计10余万元。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仔细查阅卷宗,梳理案情脉络。考虑到这起纠纷属于典型的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双方本无积怨,若简单判决,不仅可能加剧矛盾,还会让双方陷入漫长的诉累,不利于问题的根本解决。为此,法官决定优先采用调解方式处理该案。
调解过程中,双方情绪激动,各执一词。王某认为自己是在为李某工作时受伤,理应由对方全权负责;李某则坚持王某违规操作,自身存在过错。承办法官没有急于评判是非,而是先耐心倾听双方的诉求,待双方情绪平复后,从法律规定和情理道义两个层面展开疏导。法官向李某释明,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其作为雇主,负有保障劳务人员施工安全的义务;同时也引导王某认识到,在施工过程中自身未尽到充分的安全注意义务,也需承担一定责任。
为让调解更具说服力,法官结合同类典型案例,向双方详细分析诉讼风险与维权成本,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反复开展背靠背沟通、面对面协商。最终,双方放下分歧与芥蒂,达成一致调解协议:被告李某一次性赔偿原告王某医疗费、误工费等各项损失共计8万元,且款项当场履行到位。
至此,这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得以圆满化解。双方当事人对调解结果均表示满意,握手言和。近年来,瑞金法院始终将司法温情融入案件办理全过程,用心用情化解各类民事纠纷,以高效、暖心的司法服务,切实减轻当事人诉累,用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初心,为辖区社会和谐稳定注入司法暖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