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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告
为优化货运车辆通行管理,预防道路交通事故,我大队已于2025年8月29日通过“红都警事”微信公众号发布《关于调整货运车辆限时禁止通行的公告》,明确在中心城区(瑞金大道合围内)对货运车辆实施限时禁行措施。
为贯彻落实公安部便民利企有关改革部署,进一步服务城市货运配送发展,提升城市货运配送效率,现对符合规定条件的中型厢式货车通行政策,补充公告如下:
一、放宽部分中型厢式货车通行限制
长度不超过6米、宽度不超过2.2米、高度不超过2.8米的中型厢式货车(含新能源中型厢式货车,但不含危化品运输车辆),准许在中心城区道路通行,但高峰时段(06:30-08:30、11:30-14:30、16:30-18:30)仍执行禁行规定。
二、其他规定
此前发布的货运车辆限行政策与本公告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请广大货运车辆驾驶人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安全文明驾驶。
特此公告
瑞金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6年1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