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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集瑞金市旅游行业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等问题线索的公告
自2025年4月1日,我市开展整治旅游行业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等专项行动以来,我市文化旅游市场总体平稳有序,为深入推进营造安全、诚信、优质的旅游消费环境,更大程度地满足游客的体验和需求,切实维护游客的合法权益,全力打造好、维护好“红都今朝更好看”靓丽名片。结合我市实际,我局决定继续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整治旅游行业导游乱象、强制消费专项行动。在专项整治行动期间,欢迎社会各界群众参与和监督我们的工作,共同携手维护红色故都美丽形象。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行动开展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26年12月31日止。
二、整治重点
(一)导游乱象:严厉打击未取得导游证从事导游活动的行为,伪造、涂改、冒用、租借导游证的行为,以及旅行社和导游存在的其他违法违规等突出问题的处理。
(二)强制消费:严禁旅行社及导游在旅游过程中以各种方式诱导、强迫游客消费,隐瞒购物点数量、压缩游览时间变相诱导消费等,包括但不限于购物、自费项目等。
(三)旅行社违规经营: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擅自经营国内旅游、出境旅游等业务的“黑社”行为;旅行社出租、出借经营许可证,非法转让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以及被吊销许可证后继续从事经营活动等行为。
(四)其他有关旅游市场的违法行为:例如,旅行社未与游客签订书面合同,或者合同条款存在“霸王条款”;旅行社不按时交纳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或向不合格供应商订购产品和服务;旅行社通过“低价游”吸引游客后强制消费等违法行为。
三、举报方式
(一)投诉举报热线:0797-2511611
(二)移动电话: 19970711657
(三)举报受理地址:瑞金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瑞金市金都大道75号9楼901室);邮编:342500
四、举报须知
(一)举报人应实事求是,不得夸大、捏造事实,需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及举报内容等相关信息,以便我们进行后续核实和处理。我们将对举报人的个人信息严格保密,确保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二)请广大游客选择正规旅行社,签订正规旅游合同,切勿轻信低价旅游广告,避免上当受骗。在发生旅游纠纷时,应当依法维权,通过合法途径解决问题。
(三)在旅游过程中如遇强制消费、服务质量问题等,请保留相关证据(如合同、票据、录音、视频等),并及时投诉举报。
对于被查实的导游乱象和强制消费行为,我们将依法依规对涉事人员及旅行社进行严肃处理,并将处理结果进行公示,绝不姑息。同时,我们也将加强旅游市场的日常监管,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确保旅游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
瑞金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2026年3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