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扫一扫
清明将至,春季风干物燥,是森林火灾的高发期。一点火星可能吞噬一片森林,一次疏忽可能危及万千生命。为保护生态环境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瑞金市人民检察院立足法律监督职能,呼吁广大群众:“严守放火禁令,杜绝野外用火,共筑安全防线!”


一点火星+一阵大风=一场灾难性的山火
烧荒、烧秸秆、野炊、乱丢烟头……,这些行为看似“小事”,实则可能触犯法律红线,轻则被行政处罚,重则被追究刑事责任。瑞金市人民检察院用真实案例告诉你:野外用火不是小事,法律红线绝不能碰。

案例

近日瑞金市人民检察院参与巡回法庭就一起森林失火案件在日东乡政府进行了公开庭审。2025年清明节期间,该乡村民赖某在山上扫墓祭祖时,用一次性打火机点线香、蜡烛,烧纸钱和冥币,完全没有燃尽的纸钱和冥币被风吹到墓背的杂草丛中,引燃了坟墓周围的杂草,不慎引发森林火灾。经鉴定森林火灾过火面积129.8亩,其中:有林地面积84.4亩、灌木林地面积35.8亩、非林地9.6亩。



一棵树至少需要十年才能长成参天大树,而一场森林火灾,却可在瞬间毁掉森林!一个个惨痛的失火教训无不在告诫我们,无论手中烟头、打火机再小,都能导致数百亩或上千亩的森林火灾,切记杜绝野外用火行为,牢记森林防火禁令!

法条链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一十五条
放火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一条
过失引起火灾,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造成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三人以上的;(二)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三)造成十户以上家庭的房屋以及其他基本生活资料烧毁的;(四)造成森林火灾,过火有林地面积二公顷以上,或者过火疏林地、灌木林地、未成林地、苗圃地面积四公顷以上的;(五)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六十四条
过失引起火灾,尚不构成犯罪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森林防火条例》第五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造成森林火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清明节是我国的传统节日之一,扫墓祭祖是中华民族缅怀先人、寄托哀思的传统习俗。瑞金市人民检察院在此呼吁广大群众:文明祭扫、防火为先;清明追思,安全为要。让清明更“清明”,请注意以下“五大忌”。


· 清明“五大忌” ·
忌乱吸烟:上山祭扫时请勿吸烟,更不要随意乱扔烟头。祭扫时要注意看管好儿童,教育儿童不要在祭扫时随意玩火;教育儿童不要自行燃放烟花爆竹。
忌留火源:在扫墓祭拜结束后,仔细检查四周有无未熄灭的火源,及时清理未燃尽的香烛、鞭炮、烟头和灰烬,并进行现场守护,要确认余火完全熄灭后才离开。
忌方寸乱:在祭扫时,如发现火灾请及时拨打119火警电话报警,在消防人员未赶到时请尽快远离火灾现场。有条件的尽可能移走易燃物品并向周围群众发出示警,尽量减少火灾损失。
忌乱停车:自行驾车前往墓地扫墓时,莫将车辆停放在消防车道上,保证消防车道的畅通,争取更多的救援时间。
忌涉地险:严禁在小区内的草坪上、高压线下、汽车旁及工地、工棚附近焚香烧纸。严禁在燃气管道旁进行明火祭祀活动,防止因沼气泄漏或引燃沼气而发生爆燃。
缅怀先人,贵在心意而非形式。为守护绿水青山和生命财产安全,让我们以文明、安全的方式传承传统,共同守护绿色家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