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阅读:最新公告!瑞金征集这一领域问题线索
分享文章

微信扫一扫

参与评论
0
当前位置:首页 / 瑞金信息 / 要闻 / 正文
信息未审核或下架中,当前页面为预览效果,仅管理员可见

最新公告!瑞金征集这一领域问题线索

转载 10032026/04/11 12:00:01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瑞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瑞金市融媒体中心 作者: 13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关于公开征集制售假劣肉制品和网络餐饮食品安全问题线索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肉制品、网络餐饮服务领域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规范食品生产经营市场秩序,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瑞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制售假劣肉制品和网络餐饮食品安全问题线索。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时间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二、线索征集范围

(一)制售假劣肉制品相关违法违规行为

1.未获得食品生产许可或小作坊登记从事肉制品生产加工活动的;

2.经营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或者以上述肉类为原料生产加工肉制品的;

3.超范围、超限量使用亚硝酸盐、脱氢乙酸及其钠盐、色素等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肉制品的;

4.使用鸡、鸭、猪等其他肉类冒充牛羊肉及其制品,以“合成肉”“拼接肉”冒充“原切肉”或“新鲜肉”的;

5.夜市烧烤店、火锅店、大排档等餐饮单位使用来源不明、未按规定进行检验检疫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的肉类产品、腐败变质肉、过期肉的;

6.预包装肉制品标签含有虚假内容,存在生产日期、配料表、生产者信息、净含量及规格等内容造假的;

7.仅使用食品用香精、香料调配出的风味肉制品,包装上食品名称、包装图案等内容存在欺骗性、误导性的;

8.其他违反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制售假劣肉制品的行为。

(二)网络餐饮食品安全相关违法违规行为

1.“幽灵外卖”问题: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无《食品经营许可证》,平台线上公示地址或实际经营地址与《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地址不一致,以及伪造、涂改、倒卖、出租、出借、转让《食品经营许可证》,伪造门店照片等;

2.经营场所环境不卫生问题: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食品处理加工区积油积垢、墙壁发霉脱漏,加工场所脏乱差;未按规定配备病媒生物防治设施,防尘、防蝇、防鼠、防虫等防护措施不到位;清洗消毒不规范等;

3.食品原料存放不规范问题:食品原材料采购贮存不规范,未严格按照贮存条件进行食品原料贮存;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混放等;

4.食品安全不达标问题:使用过期或腐败变质食品原料、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经营假劣和病死毒死肉类、添加非食用物质等;

5.从业人员健康状况不合格问题:未取得健康证明上岗或健康证明过期,经营者安排未取得健康证明或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以及伪造健康证明等;

6.其他涉及网络餐饮食品安全的违法违规行为。

三、举报方式

电话举报:0797-2506951、12315热线;

网络举报:登录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提交线索;

邮箱举报:spaqjdglg@163.com;

来信/现场举报:江西省赣州市瑞金市金都大道188号瑞金市市场监管局506办公室。

四、注意事项

举报人可通过实名或匿名方式,采取当面、信函、电话、网络、邮件等形式提供问题线索,市场监管部门将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

反映线索内容需实事求是、表述清晰,尽可能提供具体事实、相关佐证材料及线索线索指向对象的详细信息,便于核查处理;

严禁虚构、夸大事实,不得故意捏造事实诬陷他人,对谎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对征集到的各类问题线索,我局将组织专人认真核查、依法依规从严查办。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监督,主动提供相关线索,共同营造安全、放心、有序的食品消费环境。

特此公告。

瑞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4月10日

图片

已有0人点赞

0条评论

 
承诺遵守文明发帖,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0/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