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扫一扫
关于公开征集社会保险领域养老服务突出问题线索的公告
为深入开展养老服务突出问题重点整治工作,严厉打击社保基金管理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广大群众合法权益,守护好人民群众的“养老钱”“保命钱”。现向社会公开征集问题线索,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线索范围

本公告所称的社会保险待遇,主要指通过虚构事实、伪造材料骗取本不应该得的养老、工伤、失业保险待遇。
(一)虚构参保条件:通过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法律文书、伪造劳动关系等方式违规参保或补缴养老金等问题。
(二)伪造材料骗保:伪造证件、户籍、档案、病历、诊断证明、医保票据、特殊工种从业记录,涂改年龄工龄等骗取养老、工伤、失业保险待遇,办理提前退休、违规领取养老金等问题。
(三)重复享受补贴:跨地区、跨制度重复参保,重复领取待遇。同一人同时领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或在民政部门重复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与工伤保险生活护理费等问题。
(四)冒名顶替领取:利用他人身份信息违规领取、虚报冒领机关事业单位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等问题。
(五)隐瞒信息冒领:参保人员死亡、服刑或失踪后,家属隐瞒不报,继续冒领养老金等问题。
(六)其他主观故意、骗取套取社保基金问题。

二、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6年12月底。

三、征集方式

举报电话:0797-2528991
电子邮箱:3297155327@qq.com
来信来访地址:瑞金市象湖街道桦林北路民生保障大楼11楼1108室社保中心稽核股(邮编:342500)


四、提供线索须知

(一)请提供尽可能详细的具体问题线索,包括但不限于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涉及单位或个人、具体事实、相关证据材料(如通话记录、处理回复截图、录音录像、票据等)。
(二)举报人需对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虚构、夸大、捏造事实,不得借机诬告、陷害他人。对诬告、陷害者,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鼓励使用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进行举报、积极配合调查核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将对举报人信息予以严格保密;匿名举报并希望获得举报奖励的,应主动提供能够辨别其身份的信息及有效联系方式,未提供的视为主动放弃奖励。
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监督举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将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对反映的问题线索认真核查,对发现的社保基金违规违法问题依规依纪依法进行处理!
瑞金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
2026年4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