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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公告!瑞金将启用警用无人机交通违法取证设备

转载 10032026/04/28 16:09:27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红都警事 作者: 1489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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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提升交通管理智能化、精细化水平,规范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营造安全畅通有序的交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交管大队将在瑞金市范围内道路及公路启用警用无人机开展道路巡查及交通违法取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警用无人机交通违法取证区域为瑞金市范围道路及公路

二、警用无人机抓拍取证的交通违法行为:

(一)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

(二)机动车违反规定使用专用车道;

(三)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未依次交替驶入车道减少后的路口、路段的;

(四)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驾驶人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它车辆、行人通行的;

(五)在禁止掉头或者禁止左转弯标志、标线的地点掉头的;

(六)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

(七)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

(八)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

(九)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向行驶的;

(十)交通拥堵处不按规定停车等候。

三、启用时间:自2026年58日零时

四、相关事项说明

(一)无人机取证设备将通过高清摄像、视频录制等方式,对上述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全程记录,所采集的影像资料经审核确认后,将作为交通违法处罚的合法有效证据。

(二)请广大机动车驾驶人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规范驾驶行为,摒弃交通陋习,主动抵制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共同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特此公告

瑞金市公安局

2026年4月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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