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扫一扫
关于公布瑞金市第四次全国
文物普查新发现不可移动
文物名录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国家文物局关于印发《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文物保发〔2021〕37号)及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部署,我市已完成文物线索征集、实地调查、测绘登记、专家评审与依法认定工作。现将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新发现不可移动文物共91处和补充认定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后新发现的18处不可移动文物向社会公布(详见附件)。
上述不可移动文物的产权人、管理使用人,应当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文物保护义务,落实文物安全直接责任,做好文物的日常巡查、保养维护、防火防盗防破坏等工作,确保文物安全。不得擅自对文物进行改建、添建、拆除、迁移或进行其他可能改变文物原状的行为。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擅自损毁、改建、添建、拆除、迁移不可移动文物。不可移动文物的保护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及有关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1.瑞金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不可移动文物名录
2. 瑞金市补充认定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后新发现不可移动文物清单
瑞金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2026年4月27日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