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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1日(农历元月十八)是武阳镇传统圩日。为了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武阳镇在休市的基础上,继续加强圩镇市场管理和人员管控,分别在圩镇六个路口设置卡口进行管制。这天上午,却有两名村民,不听工作人员劝阻强行冲卡,谩骂工作人员,破坏公共秩序,分别被公安机关训诫教育。
当日九时许,罗石村村民杨某驾驶一辆电动三轮车,在武阳镇圩镇卡口接受检查时,因无法出示“通行证”凭条,且不听从工作人员劝阻,强行冲卡。武阳镇干部和派出所民警当即予以拦截,并将杨某带回派出所。通过民警的批评教育,杨某意识到自己对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对拒不配合工作人员并强行冲卡的行为深感后悔。
▲杨某冲卡后现场
▲杨某冲卡后在派出所反省
当日上午十时许,安富村村民曾某在武阳镇圩镇卡口接受检查时,因没有开具到临时出入证明被卡口工作人员拦下。工作人员对其开展劝返工作,然而曾某对当前疫情防控工作不以为然,且态度蛮横无理,在不顾工作人员的劝阻和引导下,谩骂干部,强行冲卡,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卡口工作人员立刻与派出所民警一起,将该男子带至派出所调查。后通过民警的批评教育,曾某对自己的错误行为十分懊悔,并表示今后一定遵守法律法规,用实际行动支援全社会疫情防控。
▲曾某冲卡后在派出所反省
法条链接2019-nCoV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 200 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 5 日以上 10 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 500 元以下罚款:
(一)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
(二)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
(三)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车辆通行的;
(四)强行冲闯公安机关设置的警戒带、警戒区的。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
请广大居民群众积极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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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对抗疫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