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扫一扫
▲“问政赣州”平台截图
尊敬的网民朋友:
您好!您咨询咨询公积金贷款事宜的问题已收悉,现就您咨询的情况答复如下:
据您本人所说,您和您前夫在婚姻存续期间共同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且目前还有尚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离婚后您们因财产和债务归属问题,需变更该笔贷款中的不动产证的户名。该套不动产还在贷款抵押中不能办理过户更名,须结清这笔住房公积金贷款,注销抵押之后才能办理过户更名手续。结清贷款后,该套不动产不得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如您再次购房,且两年之内未以购房或一次性结清住房贷款名义提取您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可以按住房公积金二套住房贷款政策申请。
最后感谢您对赣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如对上述答复有疑议,请直接拨打赣州市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12329),我们将热忱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