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扫一扫
近日,瑞金市人民法院庭前调解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促使被告廖某当场履行了第一批款项15000元,剩余22350元化肥款廖某也承诺一定会按调解协议内容履行支付。
原告陈某在瑞金市某镇圩镇上开了一家销售农药化肥的店铺,被告廖某承包了几处果园,经常会在陈某处购买大量的农药化肥,后来廖某由于资金周转不够,开始赊欠陈某化肥。经双方结算,廖某尚欠陈某化肥款37350元,廖某无钱支付便出具了欠条一张给陈某。嗣后,经陈某催收了两年多,廖某总是以种种理由推诿未付,于是陈某诉至法院。
开庭前,法官耐心组织双方调解。廖某声称不是不想还钱,是因为自己扩大了承包面积,一时投入太多,资金实在周转不过来。陈某则坚持要廖某一次性付清欠款,并支付资金占用利息。经过法官不断与双方背靠背调解沟通后,廖某承诺分三次付清所欠化肥款,并当即支付了第一笔15000元给陈某。陈某看到了廖某还款的诚意,同意廖某分批分次支付欠款并自愿放弃利息主张。双方签署完调解协议后,该案顺利调解结案。
瑞金法院始终注重以调解为首选方式化解矛盾纠纷,努力实现案结事了的司法效果。据悉,今年以来,瑞金法院共办结民商事案件976件,其中调撤结案632件,调撤率为64.75%,受到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