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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投资2亿元!瑞金1乡镇迎来大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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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金网-小橙子6666于 2022/10/25 21:09:47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瑞金市人民政府网、赣州市瑞金生态环境局
作者:瑞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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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瑞金市金龙矿业有限公司花岗岩矿项目重大变动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瑞金市金龙矿业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瑞金市金龙矿业有限公司花岗岩矿项目重大变动环境影响报告表》(下称报告表)已收悉。经研究,现将审批意见批复如下:本项目在认真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同意按环境影响报告表确定的建设地点、性质、内容、规模、生产工艺和污染防治对策及措施进行建设。瑞金市金龙矿业有限公司花岗岩矿项目(项目代码为2112-360781-04-01-158777),位于瑞金市拔英乡红门村,东经116°2′6.375″,北纬25°36′28.618″,矿区面积为1.512km2,用地面积533200m2,开采标高从+510m至+670m,服务年限为6.93年。项目总投资20000万元人民币,其中环保投资635万元,占总投资额的3.175%。2009年4月27日,赣州市瑞金生态环境局(原瑞金市环境保护局)出具《关于瑞金市金龙矿业有限公司年产花岗岩石料9000 m3开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瑞环复字〔2009〕5号),2022年2月15日,赣州市瑞金生态环境局出具《关于瑞金市金龙矿业有限公司花岗岩矿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瑞环审字〔2022〕 8号)。本项目生产规模由原来的0.9万立方米/年扩大至28.5万立方米/年。项目采用露天开采方式,通过剥离、排土、采装、运输、排卸、分离、顶翻、切割、整形、拖拽或推移、吊装与运输、清渣等工序,年开采饰面用花岗岩荒料量28.5万立方米/年(矿石量110.28万立方米/年)。项目在工程设计、建设和生产过程中必须认真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要求,并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清洁生产要求。应将清洁生产纳入生产管理和环境管理中,以清洁生产的要求指导生产全过程,采取清洁生产手段,完善生产工艺,提升设备先进水平,改进污染防治设施,减少污染物排放。(二)废气污染防治。应加强各工艺设备的密闭性,减少物料的无组织排放。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剥离表土产生的扬尘、凿岩钻孔粉尘、运输扬尘、切割粉尘、装卸粉尘、机械设备燃油废气。通过湿法作业、洒水抑尘、防尘网遮盖裸露矿体、降低装卸过程中物料抛洒高度等措施减少生产废气的无组织排放;通过道路硬化、定时洒水、在干旱大风天气增加洒水频次,运输车辆加盖篷布、限速行驶、禁止散装运输、定时维修保养等措施减少运输废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项目粉尘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相应排放标准。(三)废水污染防治。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原则建设厂区排水管网。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淋溶水、采矿废水和生活污水。露采场四周建截水沟,平台设排水沟,淋溶水经排水沟收集至沉淀池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采矿废水经平台排水沟收集后,排入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回用于采矿用水,不外排;生活污水经自建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满足《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旱地作物标准后,用于矿区绿化浇灌,不外排。(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应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认真落实固废分类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剥离表土、废石、沉淀池沉渣、生活垃圾、废机油等。剥离表土存放于排土场用于矿区边开采边复垦;废石临时堆放于开采后形成的矿坑内,后期运往外部作建筑材料出售;沉淀池沉渣经收集后,作为制砖原料外售;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运至村庄垃圾收集池,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经收集后危废间暂存,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暂存库,暂存库设计、建设和运行必须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2013年修改单相关规定,并做好危险废物转移联单。(五)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应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以及机械化、自动化、密闭化措施,用低噪声的设备和工艺代替强声的设备和工艺,从声源上根治噪声。项目的噪声主要来自于各类机械设备及运输车辆。通过采用低噪声设备和工艺、安装减振基础、合理布局和安排作业时间、限速行驶、禁止鸣笛等降噪措施,减小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运行期厂界噪声必须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相应排放标准。(六)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坚持边开采、边治理的原则,从源头上控制生态环境的破坏。明确矿区开采范围和水土保持方案,建立拦、排、沉、挡、整治等工程措施与植被恢复相结合的综合治理体系,减少生态环境破坏。矿山服务期满,须采用积极有效的措施对封场后的矿区进行场地复垦及恢复治理,做好退役期的生态复绿和水土保持工作,对开采区进行生态复绿及综合利用。(七)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必须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确保生态环境安全,制定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按要求进行备案,落实好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及应急措施,开展生态环境应急演练。(一)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环保投资必须专款专用。(二)运行管理要求。加强生产各环节的管理,最大限度减少无组织排放。按规定设置或指定专门环保管理机构。健全环保规章制度,制定严格的环境保护岗位责任制,并加强环保设施运行维护管理,严禁擅自闲置、停用或拆除环保治理设施。认真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监测计划,若项目污染物超标排放,须立即停产整改。(三)环保竣工验收要求。项目竣工后必须按规定程序申请办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手续,验收合格后,方能投入正式生产。(一)项目变更环保要求。本批复仅限于环境影响报告表确定的建设内容,若项目建设地点、内容、工艺、规模、拟采取的环保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化,须报我局重新审批。报告表自批复之日起超过5年方决定动工建设的,须报我局重新审核。(二)违法追究。对已批复的各项环境保护事项必须认真执行,如有违反,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三)日常环保监管。由赣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瑞金大队实施该项目现场执法监督,加强对项目实施环境保护"三同时"过程中的环境监察。瑞金市行政审批局
2022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