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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婚生子!瑞金一女子拒付抚养费,法院判了!

转载 瑞金网-小橙子66662022/12/01 19:30:25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瑞金市人民法院 作者:瑞金网 188829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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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瑞金市人民法院叶坪法庭审理了一起非婚生子抚养费纠纷案件。

2016年,甲某与乙某在务工期间相识并于同年7月开始同居生活,但一直未登记结婚,两年后生育小甲。孩子出生后,二人经常因为生活琐事争吵。2019年4月,乙某在与甲某争吵后一气之下离家出走,便一直杳无音信。2022年10月,双方私下协商,提出小孩抚养权归甲某,但因乙某不支付小甲的抚养费问题,双方最终未能协商一致。因此,甲某将乙某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乙某支付抚养费。

案件审理期间,因乙某在外务工且受疫情影响,无法按时到庭应诉,承办法官通过电话积极联系双方当事人进行线上开庭。法院经审理认为,非婚生子享有与婚生子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于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本案中,被告乙某是小甲的母亲,对其有抚养的义务,遂依法判决乙某按2021年度江西省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性支付标准支付小甲的抚养费,乙某于每年年中、年底支付抚养费直至小甲独立生活止。

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维护未成年人合法利益,法院有着义不容辞的责任。瑞金市人民法院将继续秉持为群众办实事的宗旨,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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