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阅读:枉为人父!瑞金一男子被撤销监护人资格...
分享文章

微信扫一扫

参与评论
0
当前位置:首页 / 瑞金信息 / 要闻 / 正文
信息未审核或下架中,当前页面为预览效果,仅管理员可见

枉为人父!瑞金一男子被撤销监护人资格...

转载 瑞金网-小橙子66662022/12/10 19:29:53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瑞金市人民法院 作者:瑞金网 295722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瑞金市人民法院瑞林法庭审理了一起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案件

近日,瑞金市人民法院瑞林法庭审理了一起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案件。

2018年贾某和前妻离婚,双方约定婚生小孩小贾由贾某抚养。贾某不久后再婚,小贾随其父及继母共同生活。因继母经常殴打小贾且经邻居多次报警后仍不悔改,贾某在小贾遭受虐待时冷眼旁观甚至一同打骂,导致小贾抑郁轻生。2022年年初,小贾被送至贾某父亲家中,自此贾某杳无音讯,亦不再支付小贾的生活费。贾某父亲发现小贾精神状态异常,将其送至医院治疗,小贾被诊断为"情绪障碍"。因此,贾某父亲将贾某诉至法院,申请撤销贾某的监护人资格并指定自己作为小贾的监护人。

法院经审理认为,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法定第一顺序监护人,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父母作为未成年子女的法定监护人,理应履行法定的监护责任。本案中,被申请人贾某作为小贾的父亲,长期不履行抚养、照顾子女的监护义务,故意更换联系方式,断绝与父亲、儿子的联系,亦不承担小贾的抚养费用;怠于履行监护职责,给小贾造成了严重的心理伤害,严重侵害小贾的合法权益,不利于小贾今后的健康成长。法院遂依法判决撤销贾某对小贾的监护资格,指定贾某父亲为小贾的监护人。

在现实生活中,当事人离婚后由祖父母抚养未成年子女的现象日益普遍。在作为法定监护人的父母不履行监护职责的情况下,赋予祖父母监护人身份,有利于稳定家庭关系及社会秩序,促进未成年人权益保障。今后,瑞金市人民法院将继续秉持司法为民的理念,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已有0人点赞

0条评论

 
承诺遵守文明发帖,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0/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