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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瑞金市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离婚案,在诉前调解过程中,该院特邀调解员和心理咨询师通过“夸奖式”调解,巧妙地调和了原、被告的夫妻关系,使他们重归于好。
原告钟某与被告黄某均系再重组家庭,双方于2011年经人介绍相识,并于2013年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婚后,随着感情的降温,原、被告常因家庭琐事发生争吵,甚至打架。妻子黄某因与丈夫钟某感情不和,便离家出走,回到娘家。钟某多次上门向黄某道歉寻求原谅,但黄某不接受道歉拒绝回家。钟某因无法直面双方的婚姻,遂诉至法院,要求与黄某离婚。
在诉前调解阶段,瑞金法院特邀调解员通过电话与双方沟通联系,从交谈过程中,调解员发现原告钟某虽不善言辞,但其对妻子黄某的夫妻感情尚存,时不时还向调解员介绍其与黄某刚认识时的过往点滴。而黄某虽然语言上比较强势,表示对钟某心灰意冷、不可原谅,但也时不时提起两个小孩。调解员以此为突破口,便联系原、被告前往瑞金法院城郊法庭的婚姻家庭调解室调解。
在面对面调解时,调解员要求双方须互相总结对方的三个优点。原告钟某在沉默许久后,主动向调解员坦露:“妻子黄某尊老爱幼、性格温和、任劳任怨。”钟某说完后,黄某眼眶湿润,扭过头并徐徐说道:“丈夫钟某工作勤奋、敢于担当、老实顾家。”此时,原告钟某露出欣慰的笑容。
调解员听完后,对原、被告说:“听完这些,你们对今天离婚一事,心中应该有了答案吧?”被告黄某顿时痛哭流涕,向调解员表示愿意与原告钟某和好。原告钟某听完,立刻前去拥抱妻子黄某,并轻声说道:“不离了,跟我回家吧!”。
近年来,瑞金法院城郊法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寻乌经验”,大力打造“枫桥式人民法庭”,完善家事审判多元解纷机制,通过创建“法官+调解员+心理咨询师”团队,积极开展婚姻家庭法治宣传,重视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推动构建新型家庭婚姻关系。今年以来,瑞金法院城郊法庭共调解和好离婚案件28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