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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激励广大党员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汇聚党员干部干事创业、奋发有为的正能量,近日,瑞金市纪委监委为受到不实举报的3名党员干部澄清正名,现将3起不实举报澄清如下:
一、关于澄清市林业局局长杨艳文同志骗取、私吞林场改革补助款的不实举报。
2019年1月,群众向省委巡视组反映市林业局局长杨艳文同志借国有林场改革名义,骗取、私吞国有林场改革补助资金3083万元的问题。
经查,市林业企事业单位于2002年开始进行改制,到2005年基本结束,改制涉及职工1949人。中央、省为推进国有林场改制,出台了给予改制经费补助的政策,瑞金市按照国有林场改制时的林地面积和职工数向省林业厅申报了改革补助资金。2014年10月省财政厅、省林业厅下发了《关于下达中央和省级财政国有林场改革补助资金的通知》(赣财农指[2014]102号)文件, 给予我市国有林场改革补助资金3083万元。市财政于2015年2月2日将1810.08万元拨至市医保账户、2015年3月12日将1272.92万元拨至市社保账户,用于瑞金市政府先行垫付的社保和医保支出,合计拨付3083万元。
经调查该举报问题不实,市纪委监委予以澄清正名。
二、关于澄清叶坪乡综治办专职副主任杨瑞生同志违规将不符合条件的朱某一家四口定为贫困户的不实举报。
2018年12月,群众向省委巡视组反映叶坪乡综治办专职副主任杨瑞生同志在精准扶贫中弄虚作假、滥用职权把不符合条件的朱某一家四口定为贫困户的问题。
经查,朱某为叶坪乡大胜村村民,于2015年5月通过贫困户精准识别“七步法”程序评为贫困户,当时建档立卡人口为3人,包括朱某及其母亲、儿子。2017年在全市精准扶贫工作“回头看”中,叶坪乡结对帮扶干部钟英在比对朱某建档立卡人口和实际人口有无出入时,发现其母亲的养女沈某(即朱某的童养媳,未办结婚证,与朱某生下一个儿子后于2008年离开朱某)未纳入建档立卡,考虑到朱某与沈某虽然解除了同居关系,但其母仍与沈某存在养母女关系,且当时沈某与其子共同生活。为防止漏评,钟英将沈某的情况逐级向上汇报,2017年11月,叶坪乡经召开脱贫攻坚扶贫对象动态调整工作会议研判后,同意增加沈某为朱某户的贫困人口。
经调查该举报问题不实,市纪委监委予以澄清正名。
三、关于澄清日东乡樟坑村沈福生违规将村主任一职转给其弟沈勇忠的不实举报。
2018年12月,群众向市扫黑办反映日东乡樟坑村村委换届时沈福生违规将村主任一职转给其弟沈勇忠的问题。
经查,2014年日东乡樟坑村“两委”换届选举按照法定程序,由市、乡两级对提名的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乡党委进行人选把关,并经过全村选民按选举规定和程序正式投票选举,沈勇忠当选樟坑村村主任,不存在有个人将职位转移给他人的行为。
经调查该举报问题不实,市纪委监委予以澄清正名。
下一步,瑞金市纪委监委将把对不实信访举报了结澄清作为一项常态化工作,通过召开澄清反馈会、发布通报等形式,为受到失实举报党员干部澄清正名,为敢于担当、踏实做事的党员干部鼓劲撑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