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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金一老板意外死亡!愿一路走好……

转载 瑞金网-刘2019/07/07 10:21:03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龙岩普法 作者:瑞金网 494838 阅读 0 评论 1 点赞

他是长汀县司法局汀州司法所所长,

他是汀州城里的调解专家,

他荣获“全国模范司法所长”称号,

他的名字叫刘星芳!

今年五十出头的长汀县司法局汀州司法所所长刘星芳,在司法行政工作岗位上默默耕耘了二十几个春秋。近年来,经他调解的疑难纠纷达300多起,调解成功率98%以上,调解回访率100%,调解协议履行率100%。他用人民调解筑起了一道平安的防线;用自己青春和汗水,谱写了一首城乡安定的“和谐之歌”。由于出色的工作成绩,继“福建省优秀人民调解员”荣誉之后,刘星芳最近被评为“全国模范司法所长”。

不久前的一个下午,江西瑞金来汀经商、年届七旬的男子肖某在汀州镇水东街摔倒后医治无效死亡。经医院检查是颅内重伤所致,因之前肖某与摊前小吃店付某等人在摊位位置摆放上发生口角,死者家属认为死因跟付某等人有关联,多人从瑞金老家赶来在付某店铺“讨说法”。对此,刘星芳对死者家属“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地展开疏导,劝说,明确指出公安部门“天网监控”视频显示,死者是由于椅子倾斜倒地造成头部后脑重伤,双方吵口时也没有发生肢体冲突,而且倒地时间和吵口时间存在时差,双方争吵后肖某还与多人做生意,把责任推给付某他们缺少事实依据,况且付某等人在发现肖某摔倒后马上帮打了“120”,告诉他们要相信公安部门和医疗部门提供的证据,尊重事实,冷静头脑,通过调解的方式来解决纠结所在。而后刘星芳单独对付某等人碰到问题不寻求社区或市场管理部门解决,发生争吵的过激行为进行批评教育。

“丝丝细雨润万物,句句话句解心结”,最终付某等人向死者家属作出了诚心的道歉并出于人道主义和同情心付给死者家属2万余元,死者家属也认可了肖某系自己摔伤而导致意外死亡的事实,一件不该发生的纷争及时得以平息。因为刘星芳能调善解,被辖区内干部群众称呼为“善开心结的金钥匙”。

法律链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应当提供证据加以证明,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在作出判决前,当事人未能提供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的后果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 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我是人民调解员,用自己的真心,热心,耐心,爱心,责任心去化解好每一件社会矛盾纠纷,只要能够维护群众利益,再苦再累也心甘情愿!”刘星芳常把这句话挂在嘴边,并付诸行动。

小贴士

我们经常听到“打官司就是打证据”的说法,此话反应了证据对于胜诉作用。当事人把争议提交到法庭时都是事实发生之后,没有人知道事情真相,如果只有观点和主张而没有证据去支撑,是没有说服力的。因此,法律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如果没有提出证据法庭就不会认可其主张但有时候自己需要的证据在对方手上,要让提出主张一方拿出证据的可能性很低,这时法律就将举证的责任设置在对方身上。所以,我们应当注意不同案件中对举证责任的具体规定,培养收集证据的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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