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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金发布3个项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转载 10032025/07/01 14:23:14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瑞金网综合瑞金市人民政府网 作者:瑞金网运营中心 2117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刚刚,瑞金网小编从瑞金市人民政府网公示公告栏目了解到,瑞金市自然资源局发布了《瑞金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江西省主要支流治理瑞金市绵江河贡潭段防洪工程、瑞金市城市防洪及生态治理工程(补征地)、经开区创新科技园一期地块东侧道路(补征地)项目用地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公告 瑞征收土地〔2025〕3号》,详情如下



瑞金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江西省主要支流治理瑞金市绵江河贡潭段防洪工程、瑞金市城市防洪及生态治理工程(补征地)、经开区创新科技园一期地块东侧道路(补征地)项目用地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公告 瑞征收土地〔2025〕3号

瑞金市人民政府于2025年5月19日发布了《关于对<江西省主要支流治理瑞金市绵江河贡潭段防洪工程、瑞金市城市防洪及生态治理工程(补征地)、经开区创新科技园一期地块东侧道路(补征地)项目用地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并在征收范围内予以了张贴,公开征求被征收人意见。征求意见期限自2025年5月19日至2025年6月17日。征求意见期间,未收到被征收人、相关单位的意见、建议。

《江西省主要支流治理瑞金市绵江河贡潭段防洪工程、瑞金市城市防洪及生态治理工程(补征地)、经开区创新科技园一期地块东侧道路(补征地)项目用地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于2025年6月27日经瑞金市人民政府批准通过,现予以公告。

特此公告。

附件:《江西省主要支流治理瑞金市绵江河贡潭段防洪工程、瑞金市城市防洪及生态治理工程(补征地)、经开区创新科技园一期地块东侧道路(补征地)项目用地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

瑞金市人民政府

2025年6月27日

江西省主要支流治理瑞金市绵江河贡潭段防洪工程、瑞金市城市防洪及生态治理工程(补征地)、经开区创新科技园一期地块东侧道路(补征地)项目用地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江西省征收土地管理办法》、《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赣府字〔2023〕23号)、《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相关工作的通知》(赣府厅字〔2022〕56号)、《瑞金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瑞金市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细则的通知》(瑞府发〔2024〕4号)、《瑞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瑞金市征收土地实施办法的通知》(瑞府办发〔2022〕6号)等规定,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征收范围

本次征收土地位于:

(一)江西省主要支流治理瑞金市绵江河贡潭段防洪工程项目

1.所在图幅:G50H101067。

2.涉及叶坪镇洋溪村新山下、遥望、下坝子、老山下小组,东至空地,南至道路,西至空地,北至道路(详见附件1);叶坪镇叶坪社区老村、下陂坞小组,东至空地,南至空地,西至空地,北至空地(详见附件2)。

3.土地面积:约8.16亩。(最终面积以批准面积为准)

(二)瑞金市城市防洪及生态治理工程(补征地)项目

1.所在图幅:G50H103065。

2.涉及红旗街道竹岗村教场背、下屋子、井坎、下坪小组,东至空地,南至空地,西至空地,北至河流(详见附件3);象湖街道金星村光脑小组,东至空地,南至空地,西至空地,北至空地(详见附件4)。

3.土地面积:3.49亩。(最终面积以批准面积为准)

(三)经开区创新科技园一期地块东侧道路(补征地)项目

1.所在图幅:G50H102063。

2.涉及沙洲坝镇杉山村大坪下小组,东至空地,南至空地,西至空地,北至河流(详见附件5)。

3.土地面积:3.38亩。(最终面积以批准面积为准)

以上项目拟征收土地面积15.03亩。(最终面积以批准面积为准)

二、征收目的

因公共利益的需要,结合《瑞金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用于江西省主要支流治理瑞金市绵江河贡潭段防洪工程、瑞金市城市防洪及生态治理工程(补征地)、经开区创新科技园一期地块东侧道路(补征地)项目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结果

经调查确认,江西省主要支流治理瑞金市绵江河贡潭段防洪工程、瑞金市城市防洪及生态治理工程(补征地)、经开区创新科技园一期地块东侧道路(补征地)项目涉及叶坪镇洋溪村新山下、遥望、下坝子、老山下小组,叶坪社区老村、下陂坞小组;红旗街道竹岗村教场背、下屋子、井坎、下坪小组;象湖街道金星村光脑小组;沙洲坝镇杉山村大坪下小组,用地规模20.2亩,其中:国有土地0.6亩,原城市防洪工程(三段)项目已征2.92亩,瑞金市城市防洪及生态治理工程(绵江河段)项目已征1.65亩,现需征地面积15.03亩(其中:水田4.11亩、菜地0.97亩、园地1.75亩、林地0.18亩、村内空闲地7.76亩、宅基地0.26亩)。本次征收土地的地上附着物主要为水田内种植的农作物,菜地内种植的蔬菜,园地内种植的果树,林地内种植的树木,宅基地上的砖瓦结构、砖木结构及附属房等。具体品种、类别、数量以土地利用现状调查结果数据为准。

四、征地补偿安置及费用支付对象、方式

(一)征收土地补偿标准。征收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按照《瑞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瑞金市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标准(2023年调整)的通知》(瑞府办发〔2023〕5号)的标准执行;征收土地涉及其他地上附着物、青苗的补偿标准,按照《瑞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瑞金市中心城区内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实施办法的通知》(瑞府办发〔2023〕2号)规定的标准执行。具体补偿标准如下:

(二)征地补偿费用的支付对象

1.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足额支付给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在收到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之日起三十日内制定分配使用方案,并将不少于百分之八十的土地补偿费和全部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被征地农民。

2.其他地上附着物、青苗等补偿费用支付给其他地上附着物、青苗等所有权人。

(三)支付方式

所有费用以转账方式线上支付。

五、社保保障

对符合《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社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意见的通知》(赣府厅发〔2014〕12号)、《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相关工作的通知》(赣府厅字〔2022〕56号)、《瑞金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瑞金市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细则的通知》(瑞府发〔2024〕4号)等有关政策规定的,给予社保保障。具体参保缴费补贴人员名单,待土地征收批准后,由市人社部门组织市自然资源、农业农村、公安、财政等相关部门共同确定为准。

附件:

1.江西省主要支流治理瑞金市绵江河贡潭段防洪工程项目征地红线图(叶坪镇洋溪村)

2.江西省主要支流治理瑞金市绵江河贡潭段防洪工程项目征地红线图(叶坪镇叶坪社区)

3.瑞金市城市防洪及生态治理工程(补征地)项目征地红线图(红旗街道竹岗村)

4.瑞金市城市防洪及生态治理工程(补征地)项目征地红线图(象湖街道金星村)

5.经开区创新科技园一期地块东侧道路(补征地)项目征地红线图(沙洲坝镇杉山村)

联系单位:叶坪镇人民政府、红旗街道办事处、象湖街道办事处、沙洲坝镇人民政府

联系地点:叶坪镇人民政府、红旗街道办事处、象湖街道办事处、沙洲坝镇人民政府院内

联系人员及电话:刘海滨(叶坪镇,13576705409)、钟勇(红旗街道,15970887277)、李德浩(象湖街道,18170493255)、林荣斌(沙洲坝镇,138707015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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