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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金2人主动上交枪爆物品...

转载 10032026/08/05 14:48:37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红都警事 作者: 2478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连日来

瑞金公安纵深推进夏季治安整治百日行动

依托扎实的基础工作

积极引导群众主动排查、消除隐患

持续加大缉枪治爆社会面宣传力度

鼓励群众主动上交非法枪爆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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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象湖派出所收到辖区群众

主动上交的气枪一支

经了解

该群众在清理老屋时

发现屋顶瓦片中藏有枪支一杆

想起民警近期开展的“缉枪治爆”宣传

深知私藏枪支的危害性

于是第一时间将枪支上交

民警对群众主动上交的行为予以肯定

并鼓励其向亲友宣传相关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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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独有偶
↓↓↓

夏季行动开展以来

武阳派出所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

广泛宣传私藏枪爆物品的危害及法律后果

近日

辖区居民刘某在了解相关政策后

主动将一支存放多年的气枪上交至派出所

及时消除了安全隐患

民警对其主动行为予以肯定并免于处罚

同时鼓励群众共同维护辖区平安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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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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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二条:

非法携带枪支、弹药或者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的,处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

非法携带枪支、弹药或者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妨害公共安全行为,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还会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条规定: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江西三部门联合发布通告:依法收缴,严厉打击


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

及爆炸物品极易引发安全事故

且涉嫌违法犯罪

广大群众如发现家中遗留此类危爆物品

切勿擅自处理或私自存留

请第一时间报警或主动上交公安机关

共同维护平安和谐的社会治安环境

下一步

瑞金公安将持续推进缉枪治爆工作

全力消除辖区潜在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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