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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分居,能否向另一方索要抚养费?瑞金法院判了!

转载 10032025/11/21 17:58:16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大江网-新法治报 作者:瑞金网运营中心 767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夫妻长期分居却未办理离婚手续,一方独自抚养孩子,能否向另一方索要抚养费?近日,瑞金市人民法院审理一起抚养费纠纷案件,明确即便婚姻存续,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也需承担抚养义务


据悉,小美(化名)与小帅(化名)于2018年结婚,2020年生育一女。2023年10月,二人因感情不和分居,孩子始终随小美生活,抚养费用全由小美独自承担。因孩子需上学且常生病,小美独自负担费用压力剧增,遂于今年6月诉至瑞金市人民法院,要求小帅履行抚养义务,共同承担相应费用


法院审理认为,根据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夫妻双方应共同承担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教育和保护义务,婚姻存续期间,父母一方拒不履行抚养义务的,子女或履行义务一方有权主张抚养费。本案中,小美与小帅虽未离婚,但长期分居,小帅作为父亲,对未成年女儿的抚养义务不因分居而免除


最终,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小帅自今年6月起,按月支付孩子生活费,对于孩子成长期间所产生的医疗费、教育费用由夫妻俩各自承担一半,直至孩子年满18周岁止,其间如遇夫妻的婚姻状况、分居抚养方式等出现重大变更,则重新协商,协商不一致的则可另行起诉


法官提醒:亲子关系不会因父母分居而改变,抚养未成年子女是父母的法定义务。即便夫妻分居,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也需分担费用。若拒不履行,履行义务一方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护孩子及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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