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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告
为进一步优化城市货运配送环境,保障物流运输畅通,降低物流成本,助力城市经济发展,根据相关工作部署,现对我市中心城区(瑞金大道合围以内)符合条件的中型厢式货车通行管理措施予以优化调整。具体公告如下:
一、调整内容
长度不超过6米、宽度不超过2.2米、高度不超过2.8米的中型厢式货车(包括符合上述尺寸条件的新能源中型厢式货车及新能源轻型货车),赋予其与轻型货车同等的通行权,允许在中心城区范围内道路通行。
二、实施说明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此前我大队发布的相关中型厢式货车限行管理规定与本公告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
请广大货运车辆驾驶人严格遵守上述通行规定,合理规划运输时间和行驶路线,共同营造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特此公告
瑞金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6年2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