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扫一扫
刚刚,瑞金网小编从瑞金市人民政府网了解到,市行政审批局发布了《关于批复瑞金市壬田镇第一批圩镇整治项目建议书的函》和《关于批复瑞金市瑞林镇第一批圩镇整治项目建议书的函》。据函件获悉,瑞金将对壬田镇和瑞林镇进行圩镇整治。
报来《关于申请审批壬田镇第一批圩镇整治项目建议书的请示》(壬府字〔2019〕68 号)及相关材料收悉。为全面落实乡村振兴战略,经研究,原则同意项目建设,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瑞金市壬田镇第一批圩镇整治项目。(项目代码:2019-360781-48-01-014295)
二、建设单位:瑞金市壬田镇人民政府。
三、建设地点:瑞金市壬田镇。
四、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工程包括壬田镇湾子街排水排污改造、老 206 国道整合改造(粜米街至工商分局)和中华街街道整合改造(小广场至老桥头),排污管铺设约 450 米,建设道路及人行道约 1400 米,人行道宽 3 米。建设内容:排水管、排污管,设置进水口、检查井、人行道、沥青路面铺设,增设树池, 绿化亮化等。
五、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 647.42 万元,其中市本级财政资金 453.19 万元,建设单位自筹资金 194.23 万元。
六、建设工期:5 个月。
七、工程建设招标事宜应依照国家有关招标投标及《瑞金市加强和规范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及标后管理办法》(瑞府办发〔2019〕27 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严格按随文所附《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办理,在项目建设实施过程中, 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已核准招标事项的,应报我局重新核准。
接文后,请遵照批复内容及《瑞金市进一步加快政府性投资项目提速增效的实施办法(试行)》(瑞府办发〔2017〕21 号)、《关于下达瑞金市第一批圩镇整治项目实施计划的通知》(瑞圩治办字〔2019〕1 号)等文件精神,扎实推进项目前期工作,按基本建设程序落实建设条件,争取项目早日建成。
2019年7月15日
报来《关于瑞林镇第一批圩镇整治项目立项的请示》(瑞林府字〔2019〕47 号)及相关材料收悉。为全面落实乡村振兴战略,经研究,原则同意项目建设,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瑞金市瑞林镇第一批圩镇整治项目。(项目代码:2019-360781-78-01-015015)
二、建设单位:瑞金市瑞林镇人民政府。
三、建设地点:瑞金市瑞林镇。
四、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1、农贸市场改建:阳光板棚 1200平方米,过道维修 150 平方米,固定摊位案板 80 个;2、安装统一店招:店招 200 户,红色彩光扣板,高 1.6 米,宽 6 米,总长1200 米,总面积 1992 平方米;3、街道排水沟改建:卧龙街、新村街、沿江街、龙井街水沟改建,规格 40cm 水泥管,总长度2000 米;4、停车场建设:停车位铺装长 300 米,宽 6 米,总面积 1800 平方米,车位 80 个;人行道 300 米,总面积 600 平方米;木朔护栏 300 米,高 1.1 米;排水沟 300 米,绿化 370 平方米。
五、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 220.5 万元,其中市本级财政资金 154.35 万元,建设单位自筹资金 66.15 万元。
六、建设工期:5 个月。
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瑞金市加强和规范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及标后管理办法》(瑞府办发〔2019〕 27 号)等相关规定,工程建设各事项中均无估算投资超过招标限额且法定必须招标单项,核准项目所有事项可不进行招标。在项目建设实施过程中,确有特殊情况需变更已核准招标事项的, 应报我局重新核准。
接文后,请遵照批复内容及《瑞金市进一步加快政府性投资项目提速增效的实施办法(试行)》(瑞府办发〔2017〕21 号)、《关于下达瑞金市第一批圩镇整治项目实施计划的通知》(瑞圩治办字〔2019〕1 号)等文件精神,扎实推进项目前期工作,按基本建设程序落实建设条件,争取项目早日建成。
2019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