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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关于重新明确城市化管理区域的通告(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推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充分反映民意,广泛集中民智,现将《关于重新明确城市化管理区域的通告(征求意见稿)》在瑞金市人民政府网站(www.ruijin.gov.cn)上公布,公开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欢迎各界人士通过电话、网络发送电子邮件或以信函方式提出修改意见建议:
公开征求意见起止时间:2026年5月29日—6月28日。
通讯地址:瑞金市瑞明路与龙珠路交汇处 瑞金市城市管理局。
邮编:342500。
电话:0797-2528685。
电子邮箱:rjscgj2528685@163.com。
附件1:关于《关于重新明确城市化管理区域的通告(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附件2:瑞金市城市化管理区域示意图。
瑞金市城市管理局
2026年5月29日
关于重新明确城市化管理区域的通告。
(征求意见稿)
为加强城市管理,推进法治城管建设,根据《赣州市城市管理条例》和《关于明确城市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瑞府字〔2023〕66号)规定,现将我市实行城市化管理区域的范围通告如下:
一、实行城市化管理区域的范围(详见附图):
(一)瑞金大道合围以内及道路沿线临街面,瑞金大道以外象湖街道、红旗街道管辖区域。
(二)瑞金东、西、北高速出入口至城区道路沿线临街面。
(三)瑞金经济开发区。东至瑞金大道西,南至323国道,西至瑞金西高速出入口道路,北至排脑、三工窝、塅子脑、八工排、红井路以北、二苏大景区、瑞金一中。
(四)金沙工业园区。东至世通驾校、叶坪王家山安置区;南至瑞金大道;西至老104车队;北至老农用飞机场。
(五)市人民医院、天沐温泉、赣州瑞金机场区域。
(六)景区和学区
1.红井景区(含二苏大景区、红井街区域)、人才公园区域。
2.瑞金干部学院(新院)、瑞金九中、瑞金中专区域。
二、城郊的沙洲坝镇、黄柏乡、叶坪镇、泽覃乡、云石山乡所辖区域以及其它乡镇的中心圩镇,参照《赣州市城市管理条例》进行管理。
三、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我市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化管理区域需要重新调整的,按法定程序适时向社会公布。
四、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同时,2018年6月1日发布的《关于实行城市化管理区域的通告》(瑞府通字〔2018〕6号)予以废止。
附件1:关于《关于重新明确城市化管理区域的通告(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附件2:瑞金市城市化管理区域示意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