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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中,人与人之间难免产生摩擦纠纷,尤其是债务、琐事引发的口角争执十分常见。但很多人一时血气上涌,选择用拳头“解决问题”,殊不知冲动挥拳的瞬间,已然跨过法律红线,小事酿成犯罪,最终害人害己、追悔莫及。

案情回顾
2025年11月30日,钟某某与钟某甲因赌债纠纷在瑞金市某银行门口发生了口角。双方相互拉扯、殴打,最终导致钟某甲鼻部、颈部、头部受伤,钟某某左颧骨部位受伤,后双方被拉开。经司法鉴定,钟某甲的损伤程度评定为轻伤二级,钟某某的损伤程度评定为轻微伤。2026年2月,钟某某家属积极赔偿钟某甲,取得了钟某甲的谅解。

处理结果
瑞金市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钟某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轻伤二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经瑞金市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以被告人钟某某犯故意伤害罪作出判决。

检察官提醒

小小纠纷不忍让,一时冲动毁前程。每一场打架斗殴,从来没有真正的赢家!希望广大群众以本案为戒,摒弃“拳头说理”的错误认知,敬畏法律、克制情绪,遇事三思、理性处事,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共同维护和谐稳定的社会治安环境。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