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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瑞金网小编获悉,瑞金市人民政府网公示公告栏,发布了《瑞征收土地〔2026〕4号-瑞金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瑞金市第十一中学(专门学校)改造项目用地]》,详情如下:

瑞征收土地〔2026〕4号-瑞金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瑞金市第十一中学(专门学校)改造项目用地]
因公共利益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江西省征收土地管理办法》等规定,经瑞金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拟征收叶坪镇脚陂村下吴坊小组范围内的集体土地。具体事项预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范围
1.所在图幅:G50H100068、G50H100069。
2.涉及叶坪镇岭脑村,东至空地,南至空地,西至林地,北至林地(详:见附件);叶坪镇脚陂村下吴坊小组,东至空地,南至村道,西至林地,北至空地(详见附件)。(最终以土地现状调查确认结果为准)
3.土地面积:29.5亩。(最终面积以批准面积为准)
二、征收用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本次拟征收土地目的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的“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区综合服务、社会福利、市政公用、优抚安置、英烈保护等公共事业需要的”,结合《瑞金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用于瑞金市第十一中学(专门学校)改造项目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工作安排
2026年9月9日至2026年9月13日,市人民政府将组织相关部门对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地上青苗、树木、农村村民住宅以及其他地上附着物的权属、种类、数量等情况进行现场调查,集体经济组织应组织相关权利人配合调查,调查结果由参与各方签字确认。同时对拟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等参保情况开展调查。
不能参加土地现状调查的,应当书面委托他人参加。不能参加又不委托他人,或者到场参加调查又不签字确认的,由市人民政府申请公证机构对调查行为以及调查结果进行证据保全。
四、有关要求
(一)拟征地范围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成员或者相关权利人应当根据调查工作的安排配合做好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确认等工作。
(二)自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包括新建、改建、扩建房屋或者其他建筑物、构筑物,种树、种草或者种植其他作物等;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五、公告期限
预公告期限自2026年9月1日至2026年9月14日。
预公告同时在瑞金市人民政府网站(网址:www.ruijin.gov.cn)予以公告。
特此公告。
附件:瑞金市第十一中学(专门学校)改造项目拟征收土地红线图

联系单位:叶坪镇人民政府
联系地点:叶坪镇人民政府院内
联系人员及电话:郭东明,18107073377
瑞金市人民政府
2026年9月1日

刚刚,瑞金网小编获悉,瑞金市人民政府网公示公告栏,发布了《瑞征收土地〔2026〕5号-瑞金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瑞金市新建殡仪馆项目〕》,详情如下:

瑞征收土地〔2026〕5号-瑞金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瑞金市新建殡仪馆项目〕
因公共利益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江西省征收土地管理办法》等规定,经瑞金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拟征收沙洲坝镇清水村铁炉下、下大塘面小组范围内的集体土地。具体事项预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范围
1.所在图幅:G50H104064。
2.涉及沙洲坝镇清水村铁炉下、下大塘面小组(详见附件)。(最终以土地现状调查确认结果为准)
3.土地面积:9.21亩。(最终面积以批准面积为准)。
二、征收用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本次拟征收土地目的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的“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区综合服务、社会福利、市政公用、优抚安置、英烈保护等公共事业需要用地的”,结合《瑞金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用于瑞金市新建殡仪馆项目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工作安排
2026年9月9日至2026年9月13日,市人民政府将组织相关部门对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地上青苗、树木以及其他地上附着物的权属、种类、数量等情况进行现场调查,集体经济组织应组织相关权利人配合调查,调查结果由参与各方签字确认。同时对拟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等参保情况开展调查。
不能参加土地现状调查的,应当书面委托他人参加。不能参加又不委托他人,或者到场参加调查又不签字确认的,由市人民政府申请公证机构对调查行为以及调查结果进行证据保全。
四、有关要求
(一)拟征地范围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成员或者相关权利人应当根据调查工作的安排配合做好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确认等工作。
(二)自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包括新建、改建、扩建房屋或者其他建筑物、构筑物,种树、种草或者种植其他作物等;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五、公告期限
预公告期限自2026年9月1日至2026年9月14日。
预公告同时在瑞金市人民政府网站(网址:www.ruijin.gov.cn)予以公告。
特此公告。
附件:瑞金市新建殡仪馆项目拟征收土地红线图

联系单位:沙洲坝镇人民政府
联系地点:沙洲坝镇人民政府院内
联系人员及电话:毛美娜,15079789617
瑞金市人民政府
2026年9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