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扫一扫
关于公开征集信息网络领域
涉黑涉恶问题线索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赣州市和我市关于开展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决策部署,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立足网信部门职责,聚焦网络空间黑恶势力新动向、新表现,严厉打击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的各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坚决斩断网络黑灰产利益链条,净化网络生态,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营造安全清朗的网络环境,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全市信息网络领域涉黑恶违法犯罪线索,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线索征集范围
重点征集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等信息网络实施的有组织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主要包括:
1.舆情敲诈勒索类。假借舆论监督、新闻爆料等名义,捏造、夸大负面信息,以曝光、发帖、删帖相要挟,向企业、个人恶意索取财物;组织实施裸聊敲诈、强迫消费、隐私泄露威胁敲诈等团伙化犯罪线索。
2.危害政治安全类。利用网络平台发布传播危害政治安全、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信息,渗透错误思潮;煽动民族矛盾、挑起地域对立、破坏民族团结、造谣抹黑地方发展,煽动聚众闹事、干扰基层治理等违法有害信息。
3.网络套路贷及软暴力催收类。依托网络平台开展虚假借贷、虚增债务、恶意垒高债务,纠集团伙通过网络电话轰炸、短信滋扰、线上恐吓等软暴力手段实施非法催收的黑恶团伙线索。
4.有组织网络暴力、网络水军黑灰产。团伙化雇佣网络水军,实施刷量控评、“人肉开盒”、恶意造谣诽谤、组团网暴、有偿代骂、恶意炒作舆情,恶意抹黑个人、企业、单位声誉,扰乱网络传播秩序的违法犯罪线索 。
5.侵害群众网络权益类乱象。通过网络平台、社交软件、短视频账号等渠道实施网络虚假宣传、造谣传谣、恶意炒作、网络诈骗、网络胁迫勒索、裸聊敲诈、色情诱导勒索等侵害群众人身、财产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违规收集、泄露、倒卖公民个人信息,利用隐私信息实施滋扰、恐吓、要挟牟利的行为。
6.网络舆情恶意炒作乱象。借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及社会热点事件,编造虚假信息、篡改新闻标题、旧闻翻炒、拼接嫁接、夸大事实,恶意策划网络舆情炒作,制造社会恐慌、扰乱社会秩序、影响全区社会大局稳定的行为。
7.涉黑涉恶及保护伞问题。公职人员为网络领域涉黑涉恶违法犯罪者通风报信、包庇纵容、说情打招呼,帮助其规避打击查处;在网络监管、平台治理、执法办案过程中失职渎职、徇私舞弊,放任、包庇网络领域违法犯罪活动;利用职权干预网络涉黑涉恶案件的正常查办,为犯罪分子提供便利;与黑恶势力勾结,直接或间接参与网络黑灰产的利益分配,成为黑恶势力的幕后操纵人或实际控制人。
8.其他网信领域涉黑涉恶线索。利用网络实施的其他涉黑涉恶、扰乱行业秩序、侵害群众利益、影响舆论生态的突出问题及乱象。
二、举报方式
1.举报平台:
瑞金市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https://www.chinarjw.com/chinarjw/zxjb/wfjb.shtml)
2.举报邮箱:
rjswxb@126.com
3.举报电话:
0797-25584395
三、举报须知
1.举报应实事求是,举报人应如实提供被举报人、涉案网络账号、平台主体等基本信息,详细说明涉嫌违法违规行为的时间、过程、事实细节,并附相关截图、录音、聊天记录等证据材料,确保举报信息真实、客观、有效。严禁捏造、歪曲事实、诬告陷害他人,对恶意举报、诬告陷害的,将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举报线索材料要完整清晰,具体包括:(1)涉事主体信息。涉案网络平台、自媒体机构、涉事账号头像、昵称、ID号码、经营主体及涉案人员相关基础信息等线索。(2)违法犯罪事实。违法行为发生时间、网络场景、作案过程、作案手段以及造成的社会影响、危害后果和经济损失等情况。(3)涉案证据材料。能够佐证违法犯罪事实的网页截图、社交聊天记录、录音、录屏、录像、链接地址等原始凭证材料。
3.同一线索请勿多头举报,已经公安、司法部门受理,正在办理或已办结的线索,请勿重复提交。
4.严格落实举报保密制度,对举报人的个人信息、举报内容严格保密,依法全力保护举报人的人身安全和合法权益;对打击报复举报人、控告人的,坚决依法从严惩处。
特此公告!
中共瑞金市委网信办
2026年9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