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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始报名!瑞金法院公开选任30名听证员

转载 1003于 2026/09/30 15:38:04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瑞金市人民法院 作者: 1664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瑞金市人民法院关于公开选任听证员的公告

为推进听证员库组建工作,推动涉诉信访听证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开展,根据《信访工作条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新时代人民法院涉诉信访工作的意见》《人民法院办理申诉信访案件听证规则》等规定,结合本院实际,现启动第一届听证员选任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任人数


瑞金市人民法院第一届听证员选任人数为30名。


二、选任条件



(一)听证员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遵纪守法,具备一定的专业能力;

3.年满28周岁,一般应当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4.品行良好、公道正派、热心司法事业,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和良好的群众基础;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工作地在赣州辖区;

7.自愿担任听证员,服从人民法院工作安排。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优先入选:

1.人大代表、政协委员;

2.人民调解员、人民陪审员、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仲裁员;

3.专家学者、专业领域工作人员;

4.具有丰富基层工作经验、群众工作能力强的村(村居、社区)两委人员、基层工作者、网格员及群众代表等人员;

5.其他相关领域或具有特定经验技能的人员。

(三)下列人员不得参加听证员选任:

1.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

2.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

3.其他因工作原因不适宜参加听证员选任的人员。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听证员:

1.受过刑事处罚;

2.被开除公职;

3.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或被仲裁委员会除名;

4.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5.因受惩戒被免去听证员资格;

6.其他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可能影响司法公信的。


三、选任方式



(一)个人报名

符合条件的个人,可自愿向瑞金市人民法院报名。

(二)主动邀请

根据工作需要,本院可主动邀请符合条件的人员作为听证员人选,经本人同意并履行资格审查、考察、研究决定、任命等选任程序后,担任听证员。

(三)单位推荐

国家机关、群团组织、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单位均可向瑞金市人民法院推荐符合条件的人员。



四、选任程序




(一)发布选任公告

明确选任名额、选任条件、听证员职责和权益、听证员任期、报名要求、选任程序等。

(二)推荐和自愿报名

通过个人报名、主动邀请、单位推荐方式产生人选。

(三)资格审查及考察

严格对照选任条件的基础上,注重听证员整体结构的合理性,综合考虑年龄、学历、专业背景、工作岗位、经历、听证员队伍结构等因素,确定初步人选,并分类为法律型、专家型、社会型。对初步人选的政治素质、违纪违法、涉法涉诉、群众基础、品格操守、是否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等方面进行考察,根据考察结果确定听证员候选人,提请本院审判委员会研究决定拟任听证员。

(四)任命和培训

由本院作出选任决定,举行第一届听证员任命仪式,并开展相应业务培训。


五、听证员任期



听证员每届任期五年。


六、听证员职责



被选任的听证员将受邀参加赣州两级法院组织的信访申诉、终结、评查、化解等工作,就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和案件处理等问题发表意见。


七、听证员的履职保障



听证员参加听证会、案件评查、信访化解等工作的相关费用,由办理申诉信访案件的人民法院参照人民陪审员的补助标准予以保障。



八、报名方式及材料




(一)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0月15日。

(二)报名地点

瑞金市人民法院政治部。

(三)报名材料

1.填写《选任听证员报名登记表(个人报名)》或《选任听证员报名推荐表(单位推荐)》;

2.个人报名需所在单位/村居委会签署意见并盖章;

3.单位推荐需推荐单位盖章;

4.提交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咨询电话:0797-2537076(瑞金市人民法院政治部)、联系人:钟璇

请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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