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扫一扫
外出考察产业发展之机绕道风景名胜区游玩,其行为已违反廉洁纪律……”2018年6月,贵州省铜仁市印江自治县食用菌产业办公室副主任代某某、板溪镇人民政府主任科员饶某某、县科技情报所所长卢某某3人借考察之机公款旅游,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分别受到处分。
事情还得从2016年说起。
2016年11月,按照全县产业发展需要,经批准,由代某某带队,卢某某、饶某某3人一行前往浙江省龙泉市等地开展为期7天的食用菌收购市场考察工作。
考察结束后,经代某某审核同意,由卢某某经手,将绕道游玩的费用作为差旅费进行报销,共多报销差旅费4400元。他们以为神不知鬼不觉。
2017年11月,在对食用菌产业办进行巡察时,在堆积如山的财务凭证中,一张4400元的外出考察报销单,还是引起了巡察组的注意。
“这张4400元的报销单怎么有到黄山的吃住费用呢?”
印江自治县纪检监察干部正在查阅账目
随后,巡察组双管齐下,一方面进行讯问,另一方面同步查阅相关账务资料。终于,在证据面前代某等3人如实交代了违纪问题。
“纪律是‘高压线’,不是挂在墙上的‘纸老虎’,在代某等人漠视党纪、心存侥幸,借外出考察之机绕道游玩,严重损害党员干部的形象,必须严惩不贷。”印江自治县纪委监委相关人员表示,将继续加大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的查处力度,切实做到查处一起警示一片的效果。
<<<相关新闻链接: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零五条:有下列行为之一,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二)改变公务行程,借机旅游的;
(三)参加所管理企业、下属单位组织的考察活动,借机旅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