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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增并启用石螺岭岽路段电子监控抓拍设备的公告

转载 瑞金网-刘2020/01/07 17:45:32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瑞金交警 作者:瑞金网 376434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关于新增并启用石螺岭岽路段电子监控抓拍设备的公告


  为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全面提高道路交通安全管控能力,保障道路交通秩序安全、畅通、有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瑞金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在X626线石螺岭岽路段,新增电子监控自动抓拍设备。现有关公告如下:

  一、设置地点

  1、 X626线2.4公里石螺岭岽弯道处(九堡镇石螺岭岽山塘村路口)

  2、 X626线6.4公里石螺岭岽弯道处(九堡镇石螺岭岽靠近七堡村)

  二、抓拍违法行为及处罚依据

  1、超速行驶。限速30km/h,对机动车违反限速规定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九十三条之规定:机动车上道路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二十以下的,予以警告;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二十以上百分之五十以下的,处100元罚款,记6分处理;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处200罚款,记12分处理;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以上,每增加百分之十的,加处200罚款,最高罚款数额1000元,记12分处理。

  2、机动车逆向行驶。禁止机动车逆向行驶,对违反规定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八十六条第一项之规定,处150元罚款,记3分处理,违法代码:1301。

  3、机动车跨越(压)中心实黄线。禁止机动车跨越(压)中心实黄线,对违反规定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八十七条第一项之规定,处200元罚款,记3分处理,违法代码:1345。

  4、对驾驶人不系安全带(违法代码:6011,处20元罚款)、乘坐人员不系安全带(违法代码:3019,处10元罚款);摩托车超员(违法代码:7016,处100元罚款);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违法代码:1223,处50元罚款记2分)等违法行为抓拍取证。

  三、启用时间:2020年1月18日0时

  特此公告

 瑞金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0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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