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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瑞金网小编从客家新闻网“问政赣州”栏目获悉,有网友在该栏目留言咨询:有关已离职教师的社保问题。针对网友提出的相关问题,瑞金官方做出了明确的回复,具体详情如下:
▲“问政赣州”平台截图
尊敬的网友:
您在“问政赣州”平台反映您是离职教师,要求“补办在职工作九年期间社保”的问题,我局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经调查,您由于擅自离岗时间超过一个月于2008年11月28日被瑞金市教育局辞退(瑞教字【2008】190号文)。根据1998年12月原人事部《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辞职、辞退及自动离职参加工作后工作年限计算问题的复函》规定,职工辞职和辞退前的工龄与重新就业后的工龄可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自动离职人员的工龄从重新录用之日起计算。因此,您被辞退前1999年8月至2008年9月参加工作时间的时间可视同缴费年限。
目前,您无需办理社保缴费年限认定手续,待退休时,可根据教育局的档案记载直接认定为视同缴费年限。如您还有疑问可拨打:0797--2519589(瑞金市社保局)
瑞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