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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元节将至
焚烧香蜡冥币等方式进行祭祀
既会对城乡环境卫生
大气环境质量等造成不良影响
也容易引发火灾等安全隐患
提醒广大市民
城区及周边市民要移风易俗
禁止焚烧纸钱燃放鞭炮
违反者将被依法处理!
请广大市民绿色祭祀,爱护环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江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瑞金市城市管理条例》《瑞金市部分区域范围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实施方案》等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20年“中元节”期间禁燃禁放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制定工作方案,夯实属地责任。各乡镇人民政府(居委会)及网格责任单位要切实担当起本辖区、本网格禁燃禁放责任,把“中元节”期间焚纸钱、烧冥物、放鞭炮等行为的各项管控措施落到实处,根据辖区实际,制定本辖区具体的、操作性强的管控方案,实施精细化、网格化管理,责任到村、责任到人。 二、明确管控区域,严格落实要求。明确以瑞金大道合围的区域(含瑞金大道外侧50米范围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明确全市各机关、车站、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存储单位、医疗机构、中小学校、幼儿园、敬老院等敏感建筑周边,文物保护范围内,输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广场集贸市场、超市、宾馆酒店、影剧院、居民小区等人员密集场所,公园、绿地等重点防火区,以及其他有规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三、突出重点区域,强化管控巡查。各乡镇人民政府要结合安全、森林防火及时应急处置方面的保障方案和措施要求,加强燃放鞭炮及焚烧丧葬祭祀用品等行为的管控。一是严格网格化挂点巡查;二是加强焚烧纸钱、冥物区域和场所的管理,配备专门管理人员蹲点值守;三是强化重点区域的管控,加大重点区域的巡查力度,加强区域内销售店铺、摊点的监管,劝导和制止市民燃放鞭炮及随地焚烧纸钱、冥物等行为。 四、强化部门联动,形成管控合力。公安、城管、应急管理、供销、市场和质量监管、交通、教科体、生态环境、城市社区、象湖镇、新闻媒体等相关职能部门要协调联动,采取联合管控措施,形成工作合力;尤其对违规燃放爆竹及焚烧纸钱、冥物且不听劝阻的人要综合运用治安处罚、森林防火、环境保护等相关法律法规从严依法依规予以处罚。 五、强化宣传教育,倡导文明祭扫。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职能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加大对管控工作的宣传力度,倡导文明,绿色的祭祀方式。在居民小区、人流集中区张贴通告,同时大力宣传燃放爆竹及违规焚烧祭祀用品的危害和弊端。全市党员干部要发挥示范作用,自觉采用低碳环保的方式缅怀故人,积极引导群众理性追思先人,爱护生态环境,形成全民互相监督,自觉遵守的良好氛围,引领倡导文明新风。 六、有关要求。请公安、城管、城市社区、象湖镇,城区各网格牵头单位于8月31日前将“中元节”期间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巡查工作人员安排表报瑞金市城市污染防治专业委员办公室(邮箱:ghjsjszk@163.com),联系人:温东宇 联系电话:15270454710。 瑞金市城市污染防治专业委员会 2020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