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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瑞金市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女儿盗窃亲生母亲银行存款案,被告人谢某如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二千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谢某如与被害人杨某秀系母女关系。2018年年初结婚后,与丈夫生活在一起。2018年7月至2018年12月,谢某如多次使用杨某秀的手机,通过微信转账的方式,将杨某秀微信绑定银行卡的136000元转走,其中111600元直接转到谢某如微信账户,20000元通过转至廖某燕微信再转到谢某如微信账户。谢某如将126000元用于个人生活开销以及购买名牌化妆品、奢侈品等,案发后,其将剩余的10000元退还给了被害人杨某秀,并退还了一部苹果X手机(价值约12000元)。
▲网络配图
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谢某如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盗窃罪。被告人归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系坦白,其自愿认罪认罚,可以从轻处理,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