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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金反窃电专项行动,昨天有人被抓…

转载 瑞金网-刘2019/04/23 08:45:29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国网瑞金市供电公司、瑞金网 作者:瑞金网 494679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根据江西省电力公司工作部署

近期,国网瑞金市供电公司

将集中开展反窃电专项行动

 严厉打击窃电、违约用电

 私拉乱接用电等违法行为

昨天,就有人因这事被抓


4月19日,国网瑞金市供电公司泽覃供电所农电营业站员工龚开荣,对明星村私拉乱接的路灯线进行了清理。4月21日,被清理对象李某来到泽覃供电所将龚开荣打伤致脸部出血。国网瑞金市供电公司已依法报案,目前李某已被行政拘留。


▲瑞金市公安局受案登记表


▲瑞金市公安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李某被依法拘留


微信图片_20190423084434.png




窃电行为包括:

1、在供电企业或**单位、个人的供用电设施上,擅自接线用电的;

2、绕越用电计量装置用电的;

3、伪造或开启法定的或者授权的计量检定机构加封的用电计量装置封印用电的;

4、故意损坏用电计量装置,使其少计量或不计量的;

5、故意造成用电计量装置计量不准或失效的;

6、明知是非法电费充值卡仍然使用或将预购电费智能卡非法充值后用电的;

7、擅自增加用电容量、增大计量变比等用电,造成电费损失的;

8、采用**方式窃电的。


电 力 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盗窃电能的,由电力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追缴电费并处应交电费五倍以下罚款;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窃电数额较大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 264条的规定,以盗窃罪追究刑事责任;


2、对于提供条件或帮助的,以盗窃罪的共犯论处;


3、以暴力、威胁手段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供电企业查电人员依法执行任务,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情节严重、危害较大的窃电行为,按照法律法规相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因窃电造成电力设备损坏或者大面积停电的,依法从重处罚,并按照有关法律规定予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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