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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建房管控,加快形成“全覆盖巡查、常态化监管”的农村建房管理长效机制,规范镇村建房管理秩序,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品质,叶坪镇率先建立“1151”农村建房管理和监督机制,即“一成立一告知五到场一公示”工作机制,严控新增违法建设,进一步建立健全农村宅基地长效监管机制。
一.成立一个建房风貌理事会
连日来,各村积极召开村民代表大会,组建村民建房风貌理事会,理事会成员从德高望重,有威望的退休老干部,村务监委会主任,党小组长,村小组长中产生。理事会成员人数为5人。截止目前,除城市规划控制区以外的24个村已全部成立建房风貌理事会。
各村组建村民建房风貌理事会
二.发放一张告知书
符合条件建房的村民,经村、组审查,报镇政府审批后,建房风貌理事会告知农村村民建房标准和条件、建房审批程序和建房履约机制,推广赣南乡村建筑风貌,发放《农村规范建房监管事项告知书》,告知建房户在施工放线前缴纳10000元的规范建房履约保证金,资金存入村经济合作社帐户。农户完成建房并经验收合格后7日内如数退还,验收不合格的由村民理事会督促整改。
上户向村民发放告知书,
讲解具体的农村规范建房监管事项。
三.开展建房五到场现场巡查
1
现场踏勘(一到场):
2
批后放线到场(二到场):
3
房屋砌基到场(三到场):
4
结顶到场(四到场):
主要查看建房是否超高。
5
竣工验收(五到场):
主要实地检查农户是否按照批准面积、四至等要求使用宅基地,是否按照宅基地批准面积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要求建设住宅,是否完成门窗安装、粉刷修饰等。
监管人员开展建房五到场现场巡查
四.建立一份建房档案
建房风貌理事会为每户建房户建立一份建房档案,包括建房户个人家庭情况说明、建房地类、建房层数高度面积、“四至”情况、建房规划许可证号、用地批准书文号、开工和竣工时限、建房监督巡查责任人等信息。
叶坪镇在镇村审批监管基础上,重点突出村民建房风貌理事会自治管理的作用,建房风貌理事会依法健全完善村规民约,结合宅基地改革、环境整治、美丽乡村、建筑风貌管控等工作,有效地参与村民建房的管理和监督,保障农村“户有所居、民不失所”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促进了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