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阅读:受贿罪!赣州一干部获刑2年6个月!
分享文章

微信扫一扫

参与评论
0
当前位置:首页 / 瑞金信息 / 要闻 / 正文
信息未审核或下架中,当前页面为预览效果,仅管理员可见

受贿罪!赣州一干部获刑2年6个月!

转载 瑞金网-小橙子66662022/10/30 19:37:41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会昌县人民法院 作者:瑞金网 306842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莫伸手,

伸手必被捉!



近日,
会昌县人民法院
对赣州市生态环境
技术服务中心
 会昌技术服务站
原干部张欣受贿罪一案进行宣判!


案件事实




经审理查明,张欣犯罪事实具体如下:


一、被告人张欣利用职权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王某谋取不正当利益,收受王某贿赂人民币(下币同)25万元。

二、被告人张欣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借为名,向项目供应方谭某索贿5万元。


三、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借为名,向管理服务对象石城县某公司的黄某索要2.5万元。






法院认为





被告人张欣利用本人职权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收受他人财物25万元;利用职务之便索取他人财物7.5万元;被告人张欣受贿共计32.5万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被告人张欣有索贿行为,从重处罚。案发后,被告人张欣主动投案,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并认罪认罚,系自首,可减轻处罚。




判决结果


    一、被告人张欣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

    二、继续追缴被告人张欣违法所得三十二万五千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已有0人点赞

0条评论

 
承诺遵守文明发帖,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0/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