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阅读:公告!瑞金已启用新版
分享文章

微信扫一扫

参与评论
0
当前位置:首页 / 瑞金信息 / 要闻 / 正文
信息未审核或下架中,当前页面为预览效果,仅管理员可见

公告!瑞金已启用新版

转载 瑞金网-小橙子66662023/01/05 19:56:39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瑞金市司法局 作者:瑞金网 284395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关于启用新版行政执法证件和
行政执法监督证件的公告


为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根据司法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统一行政执法证件标准样式实施工作的通知》和《江西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江西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等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启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以下简称《执法证》)和新版《江西省行政执法监督证》(以下简称《监督证》)。原《江西省行政执法证》和《江西省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证》同时作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行政执法证件是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实施行政执法活动的身份证明。行政执法人员在进行监督检查和调查取证,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送达行政执法文书等行政执法活动时,应当主动出示《执法证》,表明执法身份。不出示《执法证》的,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有权拒绝。未依法取得《执法证》的人员,不得从事行政执法工作。
二、依法取得《监督证》的人员,按照所属领域依法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开展现场行政执法监督活动时,行政执法监督人员应当主动出示《监督证》。不出示《监督证》的,被监督机关及其有关人员有权拒绝。
三、《执法证》和《监督证》由省司法厅统一制作,严禁行政执法机关违法制作。任何单位和个人可以登录江西省行政执法证件公示平台(https://xzzf.jxsf.gov.cn:8443)或者扫描证件上的二维码对《执法证》和《监督证》的有效性进行查询。
瑞金市司法局

2023年1月5日


已有0人点赞

0条评论

 
承诺遵守文明发帖,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0/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