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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瑞金网小编从客家新闻网“问政赣州”栏目获悉,有网友在该栏目留言咨询:反映人防车位问题。针对网友提出的相关问题,瑞金官方作出了明确的回复,具体详情如下:...
尊敬的网友你好:
根据江西省人防办《关于进一步规范防空地下室平时使用和维护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赣人防发﹝2012﹞5号)规定:“依法结合民用建筑修建的防空地下室是国家强制要求配套建设的人防工程,属于国防工程和社会公益设施,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买卖或者以长期出租使用权的名义变相买卖防空地下室。在目前国家对防空地下室产权尚未明确的情况下,防空地下室平时使用只允许短期租赁,每次租赁合同期不得超过5年”;“防空地下室平时使用按‘谁投资、谁受益’原则确定”;“防空地下室平时使用应当采取有偿方式进行,按‘谁使用、谁付费’的原则,收取费用优先用于防空地下室战备设备设施的维护管理。”
对瑞金东投置业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就人防车位长期出租行为进行了约谈,相关负责人认识到该行为的错误,会积极改正,同时同意A-028人防车位按人防工程使用相关规定进行短期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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