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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法官,这一千七百多头猪终于可以卖了,可算是解决了我们公司的燃眉之急!”江西某农牧公司瑞金服务部负责人廖某激动地对承办法官说道。近日,瑞金市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涉及1700多头生猪养殖回收合同纠纷案件。
2022年3月,原告江西某农牧公司与被告刘某签订了一份《养殖回收合同》,约定江西某农牧公司提供肉猪仔及饲料、疫苗等物料交由刘某养殖,待生猪达到上市条件时,刘某需将生猪如数交付给江西某农牧公司进行销售。然而,当生猪达到出栏时间公司通知刘某交付生猪时,刘某却以公司未及时提供猪饲料及拖欠报酬为由拒绝交付,且私自出售了部分生猪。为此,江西某农牧公司起诉至瑞金市人民法院要求被告刘某交付剩余生猪,并申请对剩余生猪进行财产保全。
收到案件后,承办法官立即联系被告刘某。经了解,被告刘某之所以不同意将生猪交付给原告出售,是因为饲养期间被洪水冲走了数百头生猪未结算,以及原告断供饲料导致饲养的生猪无法按照双方签订的合同正常结算。此外,原告公司也出现了财务状况,一旦交付生猪,被告刘某担心自己会拿不到钱。考虑到双方的矛盾、涉案生猪的特殊性,即一旦生猪达到上市条件,若不及时出售将会增加饲养成本及带来无法预料的经营风险,这样无疑会加大双方损失,同时鲜活产品也不易进行财产保全,故承办法官决定以调解方式处理案件。
经过组织双方十余次调解,最终在法官的不懈努力下,刘某同意将生猪交由公司出售,出售款项全部提存至法院标的款账户中。至此,该案得以顺利调解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