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阅读:以身犯险!瑞金再拘2人!
分享文章

微信扫一扫

参与评论
0
当前位置:首页 / 瑞金信息 / 要闻 / 正文
信息未审核或下架中,当前页面为预览效果,仅管理员可见

以身犯险!瑞金再拘2人!

转载 瑞金网-小橙子66662023/02/23 19:29:50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红都警事 作者:瑞金网 261760 阅读 0 评论 2 点赞


警方多次提醒广大市民群众

谨慎前往部分国家涉诈涉赌敏感地区

然而,有些人却视而不见、置若罔闻

难抵“一夜暴富”的诱惑

以身犯险偷渡出国“淘金”

不曾想费尽周折,“淘金”梦碎



2月22日,我市又有2名男子“栽了”

不仅身心深受折磨

最终还将面临法律的严惩

“发大财”变“牢狱之灾”



2023年2月22日
邓某(我市黄柏乡人)、钟某龙(我市九堡镇人)
来到瑞金市公安局投案自首
如实供述了他们偷越国(边)境的违法犯罪行为



经查,此前,邓某和钟某龙在我市商议好前往境外
从事网络赌博等行业“发财”
随后两人出发到达景洪市
2月9日,邓某和钟某龙等人在偷渡的过程中
被当地公安机关设卡拦截一举抓获
目前,邓某、钟某龙等人
涉嫌偷越国(边)境罪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以案释法



偷越国(边)境的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二十二条之规定,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为偷越国(边)境人员提供条件的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的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八条之规定,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警方提醒

1、切勿轻信所谓“境外工作月入过万”的说辞,成功没有捷径,天上不会掉馅饼,所谓的高薪“打洋工”背后极有可能隐藏着巨大的陷阱,广大市民一定要擦亮眼睛,不要被眼前利益蒙蔽,自觉抵制赴境外或在网上参与涉赌涉诈违法活动,切莫非法出入国(边)境,以身试法,触碰法律高压线。偷越国境从事电信诈骗、网络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更将面临法律的严惩。

2、欢迎广大市民朋友积极举报相关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及安全。对窝藏包庇犯罪人员或者帮助毁灭、伪造证据以及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利益,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警方在此提醒广大群众

天下没有不劳而获掉馅饼的美事
对待高额的利益诱惑,务必提高警惕

找工作时切勿轻信赴缅北地区的招工信息

要妥善甄别工作性质

莫让“发财梦”变“噩梦”

已有0人点赞

0条评论

 
承诺遵守文明发帖,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0/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