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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快人心!瑞金一“老赖”价值10万元保单被划扣抵债!

转载 瑞金网-小橙子66662023/03/27 19:51:37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瑞金市人民法院 作者:瑞金网 254157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近日,瑞金市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执行法官通过强制扣划被执行人理财型保险款项维护当事人胜诉权益。

据悉,原告杨某某、宗某某与被告人刘某某买卖合同纠纷案,经法院审理判决,被告人刘某某应支付货款五万元。判决生效后,刘某某未履行义务,杨某某、宗某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进入执行阶段,执行法官向刘某某发出了执行通知书,并责令其报告财产,但刘某某仍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执行法官通过网上查控系统查询、线下查询的同时,也根据申请执行人提供的财产线索进行了查询,但均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被执行人刘某某一直以没钱为由敷衍拒绝,后来演变为凡是法院打来的电话直接拒绝、挂断。通过走访,执行法官了解到刘某某在外地工作常年不在家。

之后,执行法官又多次查询被执行人的财产情况,发现被执行人在某保险公司买了多份理财型保险。得知该情况后,执行法官立即前往保险公司,对刘某某的两份现金价值共达10万余的保单采取了冻结措施。执行法官考虑到强制退保将在一定程度上减损保险的价值,本着善意文明执行的理念,先联系被执行人刘某某,帮助其与申请执行人协商,尽可能的保存保险的现有价值,以减少被执行人的损失。但是被执行人屏蔽了法官的电话和短信,无奈执行法官只能联系保险公司让其通知刘某某保险已被冻结的情况。

当被执行人刘某某得知法院冻结了自己的保险账号后,立即打电话给执行法官询问凭什么冻结自己的保险,执行法官向其解释商业保险属于人民法院可以冻结的财产权利范围,法院有权对被执行人投保保单的现金价值等财产性权益强制扣划,并告知刘某某强制扣划对因保险合同解除产生的损失由刘某某自行承担。被执行人刘某某仍无动于衷,法院只好依法扣划商业保险款项,顺利执结本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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