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减少道路交通拥堵,规范行车秩序,促进文明交通,我大队决定重新启用辖区内11个红绿灯路口电子监控抓拍设备,对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不按导向车道行驶、逆向行驶、违反禁止标志标线、超越停车线停车、拨打接听手持电话、大货车闯禁行(城区)、摩托车超员、驾乘摩托车未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取证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五条之规定,现公告如下:
一、重新启用红绿灯电子监控设备地点:
1、瑞金市金都大道与桦林路交叉路口(市政府门口)
2、瑞金市红都大道与东升街交叉路口(汽车站路口)
3、瑞金市瑞金大道东与迎宾路交叉路口(物流园路口)
4、瑞金市金都大道与瑞金大道东交叉路口(东延路口)
5、瑞金市瑞金大道东与象泽大道交叉路口
6、瑞金市长征大道与创业大道交叉口(电商孵化园路口)
7、瑞金市长征大道与金龙二路交叉路口(红樾山路口)
8、瑞金市长征大道与金龙大道交叉口(金廷酒店路口)
9、瑞金市长征大道与沙洲坝路交叉口(商会大厦路口)
10、瑞金市中山南路与沿江路交叉路口(城西菜市场路口)
11、瑞金市瑞金大道西与323国道交叉路口(城西入城口)
二、重新启用时间:2023年7月31日0时
特此公告
瑞金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3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