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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金这一案例被最高人民法院转载!

转载 10032023/08/12 20:03:16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作者:瑞金网 201151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这个案件当事人是畲族的,又是家庭内部矛盾,我们直接到当地畲族村祠堂里去调解,争取妥善解决。”7月29日,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记者跟随江西省瑞金市人民法院叶坪人民法庭法官宋英的脚步,来到畲族村祠堂,在这里调解一起婚内财产纠纷。


▲承办法官与当事人沟通调解时间。




▲法官前往祠堂调解案件。


今年6月,谢某与钟某签订《婚内财产协议书》,约定钟某将其作为安置权利人的安置房一套归谢某所有,并在协议签订后到相关部门办理变更手续。协议签订后,钟某未如约办理变更手续,谢某遂以违约为由诉至法院。与此同时,钟某以签订协议时存在重大误解需解除协议为由也诉至法院。




▲案件调解现场。




▲案件调解开始后,畲族村村民纷纷来到祠堂前来旁听。


本着妥善化解家庭矛盾、维护家庭和谐的目的,宋英法官耐心倾听双方当事人诉求,从整体上把握案情,在充分了解案件之外的“疙瘩”“症结”后,同畲族村党支部书记一起分别背对背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




▲法官、畲族村党支部书记分别做双方当事人(代理人)的思想工作。


最终,在承载着特殊文化底蕴的畲族祠堂里,针锋相对的两人达成了调解意向,关系得以缓和,亲情得以修复。


▲图为畲族村蓝氏宗祠。



这是巧用畲族祠堂、借助族人力量来化解畲族矛盾的一个缩影。近年来,瑞金市法院不断深化和发展“寻乌经验”,结合赣南地区多宗族祠堂的特征,将平时闲置的“小祠堂”打造成矛盾纠纷化解、法治宣传教育的“大阵地”,注重发挥祠堂内村规家训的教化育人作用,为诉源治理融入文化基因,推动矛盾纠纷有效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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