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阅读:办假证,瑞金2人判刑并处罚金!
分享文章

微信扫一扫

参与评论
0
当前位置:首页 / 瑞金信息 / 要闻 / 正文
信息未审核或下架中,当前页面为预览效果,仅管理员可见

办假证,瑞金2人判刑并处罚金!

转载 10032024/03/28 14:13:46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红都检察 作者:瑞金网 13247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小区楼道的墙壁上
经常看到两个字
“办证”
这个办证
其实就是办假证



驾车、就学、求职……生活中很多地方,都需要用到证件,国家机关证件是国家机关制作颁发的用以证明身份、权利义务关系或者有关事实的凭证。现实中却有部分人,为寻求捷径妄图以假乱真。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违法!






基本案情



2023年8月底,胡某某和杨某某一起从湖南省来到江西省赣州市,在居民小区上涂写办证号码的来吸引需要办理假证的客户。两人在瑞金市锦绣花园小区、沐春范小区、洪瑞苑小区、奥克兰小区内涂写办证号码,收集需要办假证的客户资料后发给办假证的上家并收取办假证的费用。



经统计,胡某某、杨某某先后参与办理假身份证、驾驶证、律师执业证、毕业证等共计12本,收取办理假证人员费用2590元,支付上家费用570元,获利2020元。

““””



处理结果



瑞金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认为,胡某某、杨某某为牟取非法利益,明知是应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制作的印章、身份证件,仍收集被伪造者的信息,帮助上线伪造国家机关印章、事业单位印章及身份证件,其中伪造国家机关印章5本、伪造事业单位印章3本、伪造、买卖身份证件4本,应当以伪造国家机关印章罪、伪造事业单位印章罪、伪造、买卖身份证件罪追究其刑事责任。经瑞金市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法院依法判决胡某某、杨某某犯伪造国家机关印章罪、伪造事业单位印章罪、伪造、买卖身份证件罪,数罪并罚,判处胡某某拘役七个月并处罚金,判处杨某某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

““””



检察官提醒


国家机关证件具有权威性、统一性,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等行为,不仅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甚至还可能面临“牢狱之灾”。

无论是制售还是购买使用假章假证,均有可能被追究法律责任,广大群众需秉持诚实信用原则,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坚决抵制假章假证,让假证假章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

同时,在日常工作生活中如遇公章、证件,应当提高警惕防范意识,擦亮双眼,通过多渠道查证核实,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八十条


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

伪造、变造、买卖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已有0人点赞

0条评论

 
承诺遵守文明发帖,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0/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