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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金九堡镇发布“引客入堡”奖励办法

转载 10032025/04/19 12:22:36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和美九堡 作者:瑞金网运营中心 2732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为进一步推动九堡镇旅游产业发展,充分调动各方参与积极性,全面提升旅游服务品质,特制定本奖励办法。本办法旨在鼓励旅游企业、商户及相关从业者深度参与九堡旅游业建设与推广,合力打造具有广泛影响力的特色旅游品牌。


01


奖励对象



1.旅行社:积极组织游客参与九堡旅游活动,且游客输送量达到规定标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纳税的旅行社。

2.本地小吃商户:在九堡镇圩场范围内依法合规经营,为游客提供特色小吃、餐饮服务,且服务质量与游客满意度较高的商户。

02


奖励条件及标准



(一)旅行社奖励

1.游客输送奖:每月输送游客达到500人次(单次团队人数不少于30人),给予5000元奖励;每月输送游客达到1000人次及以上(单次团队人数不少于30人),给予12000元奖励。

游客量核对规则:旅行社每次组织团队旅游,须于当日与九堡镇政府工作人员对接,完成人数核对后双方签字确认。奖励按整数兑现,超出500人次未达1000人次按500人次计算,超出1000人次按1000人次计算。

2.创新线路奖:设计并推广以九堡“赶圩游”、铜钵山景区、密溪坝溪古村、魔法森林为核心,融合周边景点、文化体验等多元元素的创新旅游线路,且该线路月接待游客不少于100人次,给予一次性3000元奖励。

(二)本地小吃商户奖励

1.优质服务奖:通过游客评价、实地考察等综合方式进行评选,每月评选出3家优质服务商户,每家给予500元奖励。评选重点考察商户的服务态度、商品质量、食品安全、环境卫生等方面。

2.特色商品奖:鼓励商户开发具有九堡地域特色的旅游商品、经典小吃,经评定符合特色旅游商品标准的,给予一次性1000元奖励,并在圩场特色商品展示区享有优先展示权。

03


奖励申报与审核



(一)申报流程

1.旅行社:每月10日前,向九堡镇旅游管理部门提交上月游客输送量证明材料(包括游客名单、行程单(需包含赶圩游项目且时长不低于1小时)、发票、游客对路线满意度调查问卷等),以及创新线路相关资料(如线路介绍、游客接待情况等)进行申报。每批次旅行团只能由一家旅行社申报一次,多家重复申报的由实际承接社获得奖励。联系人:刘轶楠联系电话:15297771011

2.本地商户:每月10日前,由九堡镇旅游管理部门联合圩管队专业人员,依据服务质量、环境卫生等指标,结合游客评价记录、商品特色等开展综合测评。

(二)审核机制

由九堡镇旅游管理部门联合市场监管、卫生等相关部门组成审核小组,对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必要时开展实地考察,确保奖励对象符合规定条件。审核结果将在申报截止后的15个工作日内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04


资金来源与发放



(一)资金来源

奖励资金由九堡镇政府统筹安排。

(二)发放方式

经公示无异议后,奖励资金将在公示结束后的10个工作日内,直接发放至获奖对象指定账户。

05


监督管理



1.获奖对象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旅游行业规范。若在后续经营或服务过程中出现违规行为、经查证属实的游客有效投诉等情况,将追回已发放的奖励资金,并取消其下一次奖励申报资格。

2.参与审核的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审核纪律,确保审核过程公平、公正、公开。若存在违规操作行为,将依法依规予以严肃处理。

06


附则



1.本办法自2025年5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2.本办法由九堡镇政府负责解释,在实施过程中,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与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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