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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自学技术,瑞金一男子干这事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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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3于 2025/06/01 12:08:33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红都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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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学成才本来是一件好事,但学习动机不纯,网上自学开锁技术只为盗窃,最终自食其果,被抓判刑!
杨某整天游手好闲、好吃懒做,不愿工作又没有收入。一天,缺钱的杨某无意间在网上看到技术开锁的视频教学,为了过上“富裕”生活,便萌生了自学技术开锁入户盗窃的想法。自学一段时间后,杨某又从网上购买开锁工具自己在家“钻研”,很快就“自学成才”,掌握要领后,杨某便决定“出去转转”,进行踩点实施盗窃。
2024年12月23日上午,杨某来到瑞金市叶坪镇苏维埃大道旁一户人家,经过踩点发现后院门没锁,便从后门进入该户人家一楼进行翻找,之后又来到二楼发现房门上锁无法进入,遂决定回家拿事先准备好的开锁工具,出门时被户主发现,杨某谎称自己是学生并借机逃离现场。当天晚上杨某携带开锁工具再次来到这户人家用开锁工具以技术开锁的方式打开二楼房门,被正好回到家中的户主发现并报警,杨某被当场抓获。
瑞金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认为,杨某入户盗窃,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经瑞金市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法院依法判决杨某犯盗窃罪,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财富要靠个人的辛勤劳动和智慧去创造,生活中不少人认为“小偷小摸”不算大事,殊不知,盗窃金额再小,也是违法行为。如果有入户盗窃、多次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等情形,则无论金额高低都属于犯罪。
同时,检察机关提醒广大群众,要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出门或休息时切记关紧门窗,强化防盗措施,妥善保管好贵重物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