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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金市吉瑞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

江西省瑞金市人民法院
公 告
(2025)赣0781破8号
本院根据申请人浙江君豪建设有限公司的申请,于2025年10月21日依法裁定受理瑞金市吉瑞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决定适用快速审理方式审理,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10月23日通过公证摇号方式依法选定江西凯莱律师事务所担任瑞金市吉瑞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管理人。
瑞金市吉瑞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在2025年12月3日前,向瑞金市吉瑞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管理人申报债权(申报地址: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长冈路13号达芬奇国际中心2栋江西凯莱律师事务所,联系人:曾剑律师 电话13807979581 张家林律师 电话13138691046)债权人应如实申报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及复印件(一式三份,同时提供原件予以核对)对债权金额、有无财产担保以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等情况进行说明。如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是,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其补充分配,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的费用,由补充申报人承担。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瑞金市吉瑞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瑞金市吉瑞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本院定于2025年12月3日上午10时在瑞金市人民法院第十三审判庭(地址:江西省瑞金市七彩大道西侧)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参加会议时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参加会议时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特此公告。
瑞金市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三日

瑞金市兰精灵装饰设计有限公司

江西省瑞金市人民法院
公 告
(2025)赣0781破9号
2025年10月21日,本院根据申请人陈远沅的申请,裁定受理瑞金市兰精灵装饰设计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决定适用快速审理方式,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通过轮候指定江西瀛灯律师事务所担任瑞金市兰精灵装饰设计有限公司管理人。
瑞金市兰精灵装饰设计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在2025年12月3日前向瑞金市兰精灵装饰设计有限公司管理人申报债权(申报地址:江西省赣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企业中心16号楼二层江西瀛灯律师事务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张律师13263068083,赖律师13767769908)。债权人应如实申报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及复印件(一式三份,同时提供原件予以核对)对债权金额、有无财产担保以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等情况进行说明。如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是,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其补充分配,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的费用,由补充申报人承担。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瑞金市兰精灵装饰设计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瑞金市兰精灵装饰设计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本院定于2025年12月4日上午10时在瑞金市人民法院第十三法庭(地址:江西省瑞金市七彩大道西侧)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特此公告
瑞金市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