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猪肉
咱老百姓餐桌上的“常客”
但你想过吗?
你买的“土猪肉”
可能藏着大危险!
案件回顾 2022年下半年至2024年7月,被告人杨某某为牟取非法利益,在未办理生猪定点屠宰证、未进行健康检疫的情况下,在自家门口搭建的钢棚内,将从别人手中收购的生猪和自己养殖的生猪进行屠宰,并将猪肉批发给别人,同时,杨某某在其所在乡镇的圩里零星销售猪肉给赶集的顾客。 杨某某私自屠宰生猪并销售猪肉,销售金额达40余万元,非法获利4万余元。2024年7月某日,被告人杨某某在自己私设的生猪屠宰厂屠宰生猪时被瑞金市农业农村局的工作人员当场查获。到案后杨某某在公安机关退缴全部违法所得。 法院审理 瑞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杨某某违反《生猪屠宰管理条例》规定,在未办理《生猪定点屠宰证》的情况下,擅自设立屠宰点,宰杀生猪并销售牟利,情节严重,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经营罪,根据被告人杨某某具有的坦白、认罪认罚、主动退缴全部违法所得的情节,遂依法判处被告人杨某某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 法律链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二十五条【非法经营罪】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杀猪卖肉必须“持证上岗”! 国家有规定:生猪屠宰必须定点、集中检疫!想干这行?先去办《生猪定点屠宰许可证》! 很多人以为“我杀自己养的猪卖点钱不犯法”,大错特错! 只要没证、没检疫,流向市场就是非法经营!害人害己! 为了咱“舌尖上的安全”,买猪肉请务必选择:正规超市,有资质的农贸市场,并看清检疫合格证明! 产品我出,照片我给,单子我填 脐橙我摘,包装我来,快递我寄 你只需躺在床上发朋友圈、微信群… 就能接单“躺赚”钱啦! 机会难得! ☎联系电话: 18107978888 长按上方二维码识别添加微信 错过机会再等一年 名额有限,赶快申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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